帮信罪的司法认定思路司法实践中,应根据刑法和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精准认定帮信罪的性质,特别是要把握行为人是否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被帮助对象是否构成犯罪、帮助行为是否属于情节严重等法定要件,予以综合认定,并注重和关联犯罪的区分。(一)帮信罪独立性的把握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增设的帮信罪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
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衍生出诸多问题,如虚拟货币成为许多犯罪的重要资金渠道和来源,刑事涉案虚拟货币处置也面临诸多难题,其中之一就是刑事涉案虚拟财产的认定与证明。传统的刑事涉案财物是一种实物存在,通常有比较明确的权利人,财物的流转链条也相对清晰。而刑事涉案虚拟财产的相关认定与证明却非易事,如虚拟货币的重要特性是去中心化、匿名性,且虚拟货币的流转还会在现实物理世界与数字世
摘要随着多种减轻检察院证明责任的具体方法的创设,在我国刑事诉讼领域,检察院证明责任减轻制度已然成形。检察院证明责任减轻制度,是我国司法机关为克服证明困难,积极探索而取得的制度成果,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目前,减轻检察院证明责任的具体方法主要包括推定、抽样取证、证明妨碍制度、犯罪数额综合认定,这四种方法运用不同机理,减轻了检察院的主观证明责任。未来我国应当通过强化制度正当性,提升具体规则的科学化和
摘要近年来,理论界和实务界对司法解释的扩张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促使全国人大及两高不断出台相关文件管理司法解释。尽管刑法学家的学术批判较为强烈,但对于刑法司法解释的历史、现状及沿革问题却鲜有实证研究。也正因为如此,刑法司法解释呈现出老问题重现、新问题不断的局面,诸多实体和程序规范收效甚微。以准确认识司法解释全貌为前提,从法律、司法、学理三个维度梳理其定义后,以现实层面的刑法司法解释为基础,收集并
摘要如何在刑事诉讼中实现对数字权利的程序保护和救济,是数字时代不可回避的理论问题。我国现有搜查扣押制度主要是以现实物理空间中的人身、物品、住宅等有形物为基础建立的,而电子数据具有虚拟性、无形性、载体依附性等特征,其所处的虚拟网络空间能否作为搜查扣押的直接适用对象存在较大理论争议。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存在对电子数据的间接搜查模式,侦查机关在搜查扣押原始存储介质过程中间接实现对其中存储涉案电子数据的
摘要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和完善已经被纳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为有效推动刑事诉讼制度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我们应坚持问题导向原则、顶层设计优先落实原则和尊重民意原则,针对那些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确立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基本方案。从宏观上看,刑事诉讼法修改至少应该加强对强制措施和强制性处分的程序控制,完善刑事辩护制度和证据制度,构建刑事对物之诉机制,落实审判中心主义的改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