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超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律师尚权经济犯罪研究与辩护部副主任一、制度障碍:现行法律框架与程序设计的限制1 法律条文的原则性与实操空白现行《刑事诉讼法》虽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第34条),但仅明确律师在侦查阶段可会见嫌疑人,未赋予讯问在场权。关键条款如第50条禁止刑讯逼供,但缺乏律师在场这一具体程序保障,导致非法证据排除在侦查阶段难以事前预防,只能事后救济。2 侦查程序职权主义模式的制约中国刑事
摘要2019年,公安部将公安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作为公安机关的先进实践,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至今,全国已经建成3049个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目的是为了解决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办案问题,其中包括刑事犯罪案件、行刑衔接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违法侦查的情况。然而,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运行过程中,存在侦查人员在移送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之前进行非法讯问,指供、诱供,侦查讯问同步录音录像缺失等损害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
梁超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律师尚权经济犯罪研究与辩护部副主任在企业经营的复杂环境中,刑事法律风险如同暗礁,稍不留意就可能让企业陷入困境。其中,单位行贿罪是企业经营者和负责人必须高度警惕的罪名之一。作为专注涉企犯罪辩护与企业家刑事风险防范的律师,我将结合大量司法实务案例,从单位行贿罪无罪辩护要点出发,为大家梳理企业刑事风险防范的关键路径。一、单位行贿罪无罪辩护核心要点解析(一)主体认定存疑:厘清 单
于天淼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尚权(厦门)律师事务所主任 在职务侵占类案件中,审判机关做出无罪判决通常基于对主客观要件的严格审查及证据充分性的判断。本系列文章通过分析93个职务侵占案件中审判机关认定的无罪理由,探讨了辩护律师在此类案件中可考虑采用的辩护策略。本篇为整理的第3篇,共涉及20个职务侵占无罪案例。一、主体辩护:缺乏主体资格或缺乏直接证据证明利用职务便利在职务侵占案件中,被告人是否具
刘祚良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律师尚权职务犯罪研究与辩护部主任 近日,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引发关注。官方披露如下:对此,不少人不解:为什么一个足疗养生馆的负责人会涉嫌受贿犯罪呢?平时看新闻,被通报涉嫌受贿犯罪的不一般都是公职人员么?对此,笔者接受红星新闻采访,就非国家工作人员为何涉嫌受贿犯罪进行释法说理。需要说明的是,通报只说王某涉嫌受贿犯罪,并未明确是涉嫌受贿罪。从通报内容来看,王某除了涉嫌受贿罪,
摘要对讯问进行同步录音录像是保障口供自愿性、真实性的重要措施。关于违反讯问同步录音录像规定时所获供述的证据能力,我国《刑事诉讼法》未予明确。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确立了应当排除的规则,但2017年《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程(试行)》仅仅是将违反讯问同步录音录像规定作为判断是否存在非法取供的因素之一。司法实践中,相关供述最终是否排除,往往凭藉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