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按照公安机关开展的金析为证改革,大数据证据在诉讼过程中以鉴定意见的方式呈现,按照鉴定意见的规则进行审查、质证,相关的分析技术、程序适用鉴定活动的相关规则,由此提炼出大数据证据的鉴定意见化问题。大数据证据的鉴定意见化具有特定的生成机制,包括资金数据分析成果无法转化为诉讼证据的困境,公安机关对资金数据的分析方式、实践操作更契合鉴定活动,资金数据分析成果符合鉴定意见的属性特征,相关法律规定提供了
摘要《刑事诉讼法》第201条第1款规定了人民法院在认罪认罚案件中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理论对此存在失误论、废除论等观点。经分析,失误论、废除论的核心论点均不能成立。从教义学的立场来看,认罪认罚案件鼓励认罪认罚协商,该制度包含了认罪认罚协商;司法实务中控辩协商虽然不够普遍,但控辩协商不够普遍的事实,不足以否定控辩双方理应充分协商的正当性;一般应当采纳条款并不违反控审分离等刑事诉讼原则;以美
摘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从宽仅适用于从轻处罚,已经暴露其弊端:对某些轻微犯罪案件或者数额犯,从宽无法体现,因此鼓励被追诉人认罪认罚的动力不足,无法体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将从宽扩展至减轻处罚是发展趋势:从比较法看域外类似制度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减轻处罚的立法例;从对我国部分地区法官、检察官的实证调研看存在减轻处罚的实践基础。从宽可以减轻的刑法理论基础包括预防刑理论和法益修复理论。从宽减轻处罚导致的司
摘要回避制度是确保程序正义实现的程序保障,是保证实体正义实现的制度安排,是维护司法公信力的必要方法。审委会委员的回避问题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刑事审判问题,目前在实践中存在对象模糊、告知遗漏、决策无据、后果难料等诸多问题,亟需明确。实际上,虽然我国目前并无整体回避,但足够多作为个人的审委会委员的回避,也能起到整体回避的实际效果。二审将案件发回的,原审法院参与讨论决定案件的审委会委员因为参加过了一个审
摘要大陆法系刑法学 支配为主、义务为辅的归责模式,尚未摆脱自然主义的束缚,未能与当前迫切的社会治理需求之间形成应有的紧密关联,也存在理论构建表象化、碎片化的弊病。归责模式的重塑应以义务为基础。决定归责表现形式的不是事实存在,而是不同类型的义务,包括禁止输出风险的义务、要求提供照护的义务以及维持必要能力的义务。以此为基础,可以重新界定避免能力的规范内涵,找到对归责标准进行宽严分级的实质依据,并推
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目的不是为了骗抵国家税款,而是为了虚增业绩、融资、贷款等目的时,根据2024年3月20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10条第2款的规定,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但根据该条款的规定,该行为构成其他犯罪的,以其他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因此,《解释》第10条第2款不是无罪的出罪条款,而是本罪的出罪条款。于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