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对刑事案件事实的实质判断,应当以保护法益为指导,以行为引起的法益侵害结果为根据,以造成法益侵害结果的构成要件行为为中心,并权衡行为是否保护了同等或者优越的法益。根据行为的前后关系或者主从关系进行的判断,既不是实质判断,也不是合理的形式判断,应当摒弃后行为是前行为的延伸按主行为定性等观念。事实穿透的判断不可避免,但事实穿透判断不能违反罪刑法定原则,不得违背法秩序统一性的原理与刑法的基本原理;
2026年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这部法律将于2026年8月15日起正式施行。作为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称呼命名的法律,生态环境法典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生态文明法治建设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这部长达1242条的鸿篇巨典,用了相当大的篇幅,聚焦于具体的生态保护措施、污染防治标准、绿色低碳发展要求,以及法律责任编中那些严厉而具体的行政处罚标准。而在众多的
摘要刑事案件办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在此基础上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为此,刑法适用应重视条文的规范目的,避免只看字面含义的机械司法。正义存在于整体而非部分中,要整体考虑案件事实和法律,避免简单地部分认定。要立足于案件的类型和特点,重视刑法的类型化适用。刑法适用要强调罪责刑的适应,罪责刑的适应不仅体现在行为性质和情节的认定上,还应贯彻在追缴、退赔、没收等涉案财物处置
各位老师、各位朋友、各位来宾,大家上午好!首先,感谢潘金贵教授和会议主办方的盛情邀请!非常高兴能来参加这个会,对于我来讲,这是一个学习的机会。刑辩的会议我参加得比较多,每一次参会都有一些新的面孔、新的收获,所以很愿意参加这样的会议。我发言的题目是《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制度的完善》。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审查起诉阶段对刑事案件的处理越来越重要,有效保障犯罪嫌疑
摘要关于监督管理过失的义务违反认定,目前研究仍困于基础理论中的学说之争,对司法实践的有效供给存在明显不足。只有跳出学说之间的对立,从实质上把握监督管理义务的规范内涵与义务违反类型,才能明确监督管理人员的刑事责任。应根据危险演变的不同阶段与义务违反行为的违法程度将监督管理义务进一步区分为监督义务与管理义务,并将监督管理人员违反的义务类型划分为仅违反监督义务和同时违反管理义务与监督义务。在仅违反监
编者按2026年3月26日下午,第二十一届刑辩十人论坛在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专题研讨言词证据的审查与质证。论坛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同步直播,线上实时收看近5000人次。参与论坛研讨发言的有:北京中同律师事务所主任杨矿生、北京君永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许兰亭、北京冠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卫东、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兆峰、北京星来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赵运恒、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毛立新、北京京都律师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