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腐败隐形变异、手段翻新升级,在主观故意方面表现为行受贿双方沟通更加模糊、认知更加概括。比如,公职人员为请托人牵线搭桥认识下属,并嘱托下属多多关照请托人,之后,在公职人员不知情的情况下,请托人单独联系下属谋取利益,事成后送给该公职人员财物,对于公职人员行为如何定性值得研究。有这样一起案例。张某,A市建设局副局长;李某,A市建设局工程质量监督科科长;孙某,A市建设局财务审批科科长;王某,A市某建
摘要积极悔罪制度对于落实平等适用刑法原则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当前的积极悔罪立法规定呈现政策回应性、片段性特征,不利于平等适用刑法原则的进一步落实。过往研究根据不同的功能取向,将积极悔罪区分为预防型和补偿型,这一类型区分无法完全涵盖我国当前立法,也无法有效回应刑事和解、认罪认罚从宽等制度的实体法供给需求,因而有必要予以重新类型化。积极悔罪制度可以类型化为构成要件关联型和非构成要件关联型,前者的法理
摘要随着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网络技术迭代发展,大量的网络犯罪也层出不穷,网络犯罪分工日渐精细化,形成了上、中、下游的相互协作的黑灰产业链,作为网络空间的新产物,其手段的多样性和技术的复杂性成为刑事治理的难题之一。对网络黑灰产业链的刑事规制应正确理解,把握新型网络犯罪的立法价值和政策导向,积极调整网络黑灰产活动的犯罪化立场,引入规制主义刑法新理念,规制主义刑法是对新时代网络犯罪刑法
原文标题:The role of character-based personal mitigation in sentencing judgments摘要个人减轻因素(Personal mitigating factors,PMFs),如良好品行、悔罪(remorse)和戒瘾(addressing addiction),帮助法官评估被告人的过去、现在和未来行为。在本文中,作者通过分析2011年至2014年英格兰和威尔士皇家法院量刑调查(Crown Court Sentencing Surveys,CCSS)的数据,研究了这些减轻因素与侵犯人身罪(
麻精药品是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简称。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全国法院毒品案件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以下简称《昆明会议纪要》)为涉麻精药品犯罪行为的认定提供了依据,为筑牢禁毒防线、推动禁毒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裁判规则指引。基于此,为实现涉麻精药品类犯罪案件的正确认定,有必要正确理解《昆明会议纪要》在涉麻精药品行为规制上修订的突出亮点。亮点一:以其他规范性文件肯定合法用途的分类方式 麻精药品
摘要《刑事诉讼法》第201条涉及控辩量刑合意之于法院的效力,其包括实体和程序两个维度。控辩合意→法院确认法院让渡量刑权等对美国辩诉交易的认识可能存在误差:在法律规范层面,量刑协议对法院并无约束力;即使在司法实践中,美国法院亦对最终量刑有实质影响。将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01条中的一般应当采纳解释为量刑建议对法院的刑罚裁判具有约束力,无法通过控审分离准则的正当性检验。从量刑权属之辩回归量刑规律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