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毛立新,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合伙人、律师,兼任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刑事辩护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安徽大学兼职教授、刑事辩护研究中心联席主任,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副院长,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师范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厦门大学、安徽财经大学兼职硕士生导师,北京理工大学法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副
2026年4月24日,由国浩刑事业务委员会暨法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国浩刑事业务委员会)与国浩律师学院联合主办,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承办的第六期国浩刑事热点大家谈成功举办。本期聚焦实物证据的举证与质证,邀请了多位法学专家与资深律师,围绕实物证据的证据规则、鉴真原理与质证策略等议题展开深入研讨。活动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现场气氛热烈,线上亦吸引了大量观众观看,并获得一致好评。活动上半场由国浩刑事业务
2026年4月29日,由西宁市人民检察院、西宁市司法局、西宁市律师协会联合主办的检律辩论赛决赛顺利举行。本次大赛采取3V3团体案例论辩模式,全市共8支公诉人代表队与8支律师代表队同台竞技,在观点交锋中锤炼专业能力,在同堂竞技中展现法治风采。尚权西宁分所董英格丽律师与青海德坤律所律师、延辉所律师携手组建德辉尚辩队参加本次比赛。比赛过程中,各参赛队伍围绕案件事实认定、法律规范适用、构成要件分析及法理价值阐释等
人物简介毛立新,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合伙人、律师,兼任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刑事辩护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安徽大学兼职教授、刑事辩护研究中心联席主任,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副院长,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师范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厦门大学、安徽财经大学兼职硕士生导师,北京理工大学法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副
2026年4月24日,由国浩刑事业务委员会暨法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国浩刑事业务委员会)与国浩律师学院联合主办,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承办的第六期国浩刑事热点大家谈成功举办。本期聚焦实物证据的举证与质证,邀请了多位法学专家与资深律师,围绕实物证据的证据规则、鉴真原理与质证策略等议题展开深入研讨。活动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现场气氛热烈,线上亦吸引了大量观众观看,并获得一致好评。活动上半场由国浩刑事业务
2026年4月29日,由西宁市人民检察院、西宁市司法局、西宁市律师协会联合主办的检律辩论赛决赛顺利举行。本次大赛采取3V3团体案例论辩模式,全市共8支公诉人代表队与8支律师代表队同台竞技,在观点交锋中锤炼专业能力,在同堂竞技中展现法治风采。尚权西宁分所董英格丽律师与青海德坤律所律师、延辉所律师携手组建德辉尚辩队参加本次比赛。比赛过程中,各参赛队伍围绕案件事实认定、法律规范适用、构成要件分析及法理价值阐释等
高文龙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朋友圈里看到王飞律师遭遇二审开庭难,对此我深有同感。二审开庭难,归根结底是法律规定模糊所致,因此有必要对现行规定加以修改,以确保上诉人之诉讼权利,彰显司法公正。现行《刑事诉讼法》第234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二)被告人被判处死
孙艳秋北京尚权(合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尚权刑辩学院秘书长尚权职务犯罪研究与辩护部副主任王颖北京尚权(合肥)律师事务所律师尚权诈骗犯罪研究与辩护部副主任尚权刑辩学院秘书处副秘书长 当前,冒用他人支付宝花呗实施侵财行为的犯罪频发。该类犯罪因行为模式、账户状态、资金流转路径等方面存在差异,故而在刑法定性上长期存在争议。理论与实务界就该行为围绕盗窃罪、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贷款诈骗
王颖北京尚权(合肥)律师事务所律师尚权诈骗犯罪研究与辩护部副主任尚权刑辩学院秘书处副秘书长孙艳秋北京尚权(合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尚权刑辩学院秘书长尚权职务犯罪研究与辩护部副主任律师代理申诉是推进申诉法治化、专业化的关键举措,而阅卷权是律师全面掌握案情、精准发现原审错误、提出有效申诉意见的核心前提,是当事人辩护权与救济权的延伸,然而刑事申诉案件中,律师阅卷权的问题依然没有彻底解决。一、申
2026年4月20日晚,尚权周学习如期进行,尚权律师事务所北京总所、合肥分所、西宁分所的律师和律师助理参与了本次学习。本次周学习对外开放报名,六十余位律师同行在线一同参与。本次学习的主题为《贪污贿赂司法解释(二)逐条精解与辩护实务——刑事律师的攻防策略与出罪路径》,由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尚权职务犯罪研究与辩护部主任李继律师担任主讲人。李继律师首先站在整个贪污贿赂犯罪体系的宏观角度,指出了《最高人
2026年4月13日晚,尚权周学习如期进行。尚权律师事务所北京总所、合肥分所、西宁分所多位律师、律师助理参与了本次学习。同时,本次周学习对外开放报名,三十余位律师同行在线一同参与。本次学习的主题为《电子数据的审查与质证》,由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尚权金融证券犯罪研究与辩护部主任于天淼律师担任主讲人。于天淼律师分享了她在电子数据审查、质证中的心得体会。创造性的提出了载体层——数据层——内容层三阶层
2026年3月30日晚,尚权周学习如期进行。尚权律师事务所北京总所、合肥分所、西宁分所多位律师、律师助理参与了本次学习。同时,本次周学习对外开放报名,六十多位律师同行在线一同参与。本次学习的主题为《辩护人视角下的证据分析模型》,由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张旭华律师担任主讲人。首先,张旭华律师从刑事辩护的底层逻辑切入,提出辩护工作的核心在于:重新构建对当事人有利的事实,重新对当事人进行有利评价。
摘要刑事案件办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在此基础上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为此,刑法适用应重视条文的规范目的,避免只看字面含义的机械司法。正义存在于整体而非部分中,要整体考虑案件事实和法律,避免简单地部分认定。要立足于案件的类型和特点,重视刑法的类型化适用。刑法适用要强调罪责刑的适应,罪责刑的适应不仅体现在行为性质和情节的认定上,还应贯彻在追缴、退赔、没收等涉案财物处置
各位老师、各位朋友、各位来宾,大家上午好!首先,感谢潘金贵教授和会议主办方的盛情邀请!非常高兴能来参加这个会,对于我来讲,这是一个学习的机会。刑辩的会议我参加得比较多,每一次参会都有一些新的面孔、新的收获,所以很愿意参加这样的会议。我发言的题目是《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制度的完善》。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审查起诉阶段对刑事案件的处理越来越重要,有效保障犯罪嫌疑
摘要关于监督管理过失的义务违反认定,目前研究仍困于基础理论中的学说之争,对司法实践的有效供给存在明显不足。只有跳出学说之间的对立,从实质上把握监督管理义务的规范内涵与义务违反类型,才能明确监督管理人员的刑事责任。应根据危险演变的不同阶段与义务违反行为的违法程度将监督管理义务进一步区分为监督义务与管理义务,并将监督管理人员违反的义务类型划分为仅违反监督义务和同时违反管理义务与监督义务。在仅违反监
2026年4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26〕6号,以下简称《解释(二)》)。《解释(二)》已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21次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四届检察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16年施行以来,对惩治贪污贿赂犯罪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反腐败国家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26年3月9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张 军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2025年工作回顾2025年,党中央制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在党领导人民司法的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一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
2025年12月28日下午,第二十届刑辩十人论坛在中国政法大学海淀校区图书综合楼0111会议室成功举办,专题研讨‘三化’(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背景下两法衔接与职务犯罪辩护。本次论坛由北京刑辩十人论坛、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联合主办,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协办。参加本次论坛的嘉宾有刑辩十人论坛发起人: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主任杨矿生、北京市君永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兰亭、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主任钱列阳、
Financial crime
金融犯罪,指发生在金融活动过程中的,违反金融管理法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诸如洗钱、金融诈骗等均是我们日常生活里所熟悉的金融犯罪类型。
Drug crime
毒品犯罪是指违反国家和国际有关禁毒法律、法规,破坏毒品管制活动,应该受到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7条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章第7节共11条27款专门规定了有关毒品犯罪的罪名和处罚。刑法规定,毒品犯罪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
Labor dispute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包括《刑法》规定的“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
Evil forces and violence
0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02、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欺压残害百姓、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03、破坏农村治安秩序,通过霸选骗选贿选等方式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经济资源、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0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05、在高校园区、工业园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流动
CriminalCompliance
对于惩治与预防企业犯罪,传统的事后惩罚与消极预防途径始终效果难彰。发轫于西方国家的刑事合规(CriminalCompliance)在惩治与预防企业犯罪中的作用正日益受到各国重视。作为一个充满张力的概念,刑事合规体现了风险社会刑罚积极一般预防的理念,具有犯罪预防前置化和私(企业)有化等特点。企业刑事合规的动力不但来自于现代公司治理中的企业内部风险管理需要,同时也离不开国家刑事政策的正向激励和反向归咎。虽然我国企业已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