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通过梳理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法律规范依据的发展过程,可以发现当前其适用过程中面临适用领域存在争议、计算基数标准不清、计算倍数的选择冲突以及能否折抵聚讼不休等一系列问题,亟待立法完善,并由检察机关在司法实践中妥善适用。惩罚性赔偿与罚金等刑事处罚虽似属同类,但是惩罚性赔偿的正当性根植于检察机关自身定位、公益诉讼功能作用、体现惩罚性与震慑作用等方面,亦不能与刑事罚金互相
不起诉与缓刑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但实践中并不易区分。法律规定不起诉是犯罪情节轻微,缓刑是犯罪情节较轻,那么轻微与较轻是差不多呢,还是更轻微一些呢?说得不太清。两者的具体表现形式也有相似之处,比如缓刑标准中的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其实不起诉也一样,需要被不起诉人首先要认罪、悔罪,肯定也需要没有再犯罪的危险,不起诉既然会很快的复归社会,那么对于社区的态
摘要人工智能相关技术发展使得其作为刑事责任主体成为可能。相关否定论的观点存在忽视技术和社会的发展、低估理解刑法规范途径多样性、将算法可解释性的主体不当限制在人类、过度强调刑罚的预防功能而忽视了谴责功能等问题。有必要树立具备有限前瞻性的技术发展观、承认人工智能技术的不完美状态,并在此基础上寻找人工智能的法律奇点状态、设置专门的刑事责任能力判断标准与权利体系。关键词:人工智能;刑事责任主体;专门标
摘要转隶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面临刚性缺乏的问题。为此,需要进一步重视并运用《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赋予的调查核实权积极发现违法线索、有效印证违法行为。无论是从我国检察制度发展史还是立足域外比较,调查核实权都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权。调查核实权是法律监督的起点和后盾,能够查清违法事实,以严肃程序保证法律监督具有强制性,并体现法律监督积极主动的履职要求,是法律监督刚性的重要内核。当前,对于调查核实权还存在重
摘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为推进轻罪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制度,广泛适用于司法实践中。调研发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实务中存在值班律师实质化法律帮助不足、量刑建议精准性不够、被告人反悔上诉与抗诉分歧、认罪认罚从宽实效有待提升等方面的问题。针对上述问题,笔者结合司法实践,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以期对推动轻罪案件的认罪认罚工作有所裨益。关键词:轻罪案件;认罪认罚从宽;问题;研究一、轻罪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现状当前
随着犯罪结构的轻罪化和认罪认罚的普遍推开,冤错案件的发展形势也在发生变化。从原来的屈打成招有罪推定的模式,有可能向冒名顶替愿打愿挨的方向发展。也就是顶包问题将越来越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和隐患。这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重大恶性案件的占比在下降,司法文明程度也在提升,刑讯逼供的内在动力在下降。当嫌疑人、被告人不认罪的时候,往往还是可以收到比较充分的权利保障,再加上辩护力量的提升,司法公开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