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保障人权是现代法治文明的重要标志。党的十八大以来,刑事司法中人权保障制度不断健全完善。在刑事检察领域中,检察机关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强化刑事诉讼全流程监督,深化检律关系良性互动,综合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在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及社会公众合法权益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新时代背景下刑事检察人权保障水平的提升,主要得益于检察机关树立能动检察理念,通过完善办案、监督一体化机制切实提升了
摘要采取何种称谓的立法观并不是刑事立法的关键问题,细究积极主义刑法观和消极主义刑法观的具体内容,二者之间共识远远大于分歧。观点上的差异主要产生在刑法参与社会治理的理想状态之上,即刑法参与治理的最小化是不是最优化。风险社会不能成为刑法扩张的正当理由,积极主义刑法观只会将刑法结构导向又厉又严,古典刑法理论仍然符合我国的法治状况和社会现实将刑罚作为社会治理的主要方式的观点忽视了其中蕴含的边际效益问题
摘要荣获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的高铭暄教授是新中国培养的第一代法学家的杰出代表,是新中国刑法学的主要奠基者和开拓者。参与新中国刑法立法的创建和发展完善工作是高铭暄教授辉煌学术人生中格外耀眼的一个部分,他是唯一全程参与新中国第一部刑法典创制的刑法学者,是参与1997年《刑法》研拟的主要学者之一,也是长期多次参与修正完善《刑法》的学者之一。亲历当年的刑法立法实践并注重对刑法立法领域问题的研究,高铭暄教
摘要犯罪论的不断发展和刑事立法的不断修正催生了完善刑事责任承担机制的内在需求。在积极刑法观的指引下,犯罪圈不断扩张,而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则较为传统、单一,难以符合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目前,我国刑事责任承担机制主要存在量刑程度畸重、预防机能失灵和社会效果不足等问题。在积极刑法观深刻塑造罪名体系的语境下,刑事责任承担机制应当以犯罪治理的现实需求为指引,深入挖掘惩戒和预防的深刻
认罪认罚案件中,检察机关很少会主动调整量刑建议。很多量刑建议的调整都是基于法院的建议作出的。但是无论是刑事诉讼法还是最新出台的规范量刑程序的意见中,都没有就法院如何建议作出明确的规定。实践中,法官对调整量刑建议的建议往往是口头的,很多时候甚至是不明确的。有的就是会说轻了重了,还有的会说缓刑合适不合适,更有甚者就告诉量刑建议不合适,问你要不要调。感觉就像是在问是否要服从调剂。但是检察机关对量刑建
摘要我国2021年颁布的《法律援助法》从多个维度拓展了刑事法律援助的适用范围,但是与域外国家相比,我国刑事法律援助的范围仍然过窄。从制度设置层面而言,这源于以下问题:一是对法律援助的刑罚标准规定过高;二是对法律援助的经济标准要求过严;三是对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法律援助的规定弹性过大;四是对死刑复核案件法律援助的条件规定随意性太强,等等。无论是横向与其他国家相比较,还是纵向考察我国的经济发展及财政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