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保护意识、明确保护范围、注重保护效果,针对不同企业在发展中面临的困难、问题和诉求精准提出应对方案,探索切实可行的优化路径。 聚焦重点靶向用力提高检察护企精准性周新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是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对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保护、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强调,要区分不同类型企业法治需求,进一步提高护的主动性、精准性、针对性、
当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有发生,涉未成年人犯罪新类型案件也不断出现,这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检察人员不断更新办案理念,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以三个善于为导向,通过高质量检察履职帮助未成年人健康、安全成长,真正把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的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保障儿童合法权益落到实处。 以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为导向,积极构建好以未成年被害人陈述为中心的证据审查
摘要财产犯罪保护对象随着社会发展在不断扩大,应当包括有形财产、无形财产和财产性利益。虚拟财产具有数据和财产的复合属性,刑法上的保护还缺乏统一认识。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重在保护公法益,单以此类罪名来规制侵害虚拟财产的行为,仅考虑了虚拟财产的数据属性,未正视其财产法益受到的现实侵害。虚拟财产和有价凭证在载体依附性、权益多样性和财产价值性方面具有基本的等同性。从外在形式看,虚拟财产载体电子化
摘要推进立法完善与增强合规质效,是新阶段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纵深发展的基本维度。立法完善要综合考量刑事实体与刑事程序,渐次推进。单位犯罪归责要在法教义学下保持本质内容与外在形式辩证统一,保持主客观相统一,实现归责机制合规调适。刑事诉讼法中,应设立单位合规特别诉讼程序,建立合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明确案件适用范围、行刑衔接、合规考察期设定等;法律的修改既需要理论支撑,更需要实践的证成,这与涉案企业合规
摘要数字时代,新兴技术与刑事侦查紧密结合,在提高了案件侦破率和侦查效能的同时,也进一步加深侦查机关对公民个人信息权利的干预程度。加强刑事侦查领域个人信息保护,既有利于防止侦查权被滥用、保障司法人权,也与刑事正当程序要求契合。检视我国刑事侦查领域个人信息保护规范,主要围绕个人通信信息与个人隐私信息展开,遵循隐私权保护逻辑,强调公权力机关的自我规制与积极保障,侧重规制个人信息的收集阶段。为推动我国
为应对大量出现的数据犯罪,我国业已通过立法和司法两条路线进行规制。但囿于法律的滞后性特征,数据犯罪治理挑战仍在加剧。 第一,我国司法实践对于数据犯罪的罪名适用存在口袋化趋势。以往观点认为,数据犯罪侵犯的是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法益。但随着数据的价值与功能的大幅呈现,如果刑法仍以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方式间接保护数据安全,显然不合时宜。一方面,这种方式容易混淆计算机犯罪与数据犯罪之间的边界。例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