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股权是股东享有资产收益的重要方式,具有财产性利益的属性。在实践中,对于股东擅自处置股权如何认定,仍存在较大争议,多数观点仍认为其构成职务侵占罪,但是,职务侵占罪的保护法益不仅在于财产利益,也在于信赖利益,属于侵占罪的特别法条,无论行为人采取侵吞、窃取、骗取等何种手段,均应当正确认识到股东股权的个人属性,擅转股权、擅自稀释股权等行为并不符合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而应当构成其他财产犯罪。倘若受
摘要《刑法》第239条虽然规定了构成绑架罪的三种情形,但只有绑架他人作为人质一种行为类型,因而绑架行为存在统一的构造。从立法沿革、规范根据与法律含义出发,成立绑架罪要求存在行为人、人质与第三人的三方关系。行为人控制被害人之后,向被害人勒索财物的行为构成抢劫罪,不构成绑架罪。立法者通过绑架目的来体现绑架罪的三方关系,这决定了绑架行为只能是单一行为。绑架行为(单一行为)的危害性重于抢劫行为(复合行为)
有人问一个案件有没有可能有一个公式把它算出来,从而得出一个唯一确定的结论。我觉得这是几乎不可能的。案情没法抽象为一种数据符号,把复杂的问题简约化,从复杂的事实模式化,其中舍弃的可能就是此案与彼案区别的细节性事实。而这些细节性事实才构成了真实性。真实就是充满了细节,而细节越多差别也就越大。比如人都有五官,但你却能分辨上百上千个人,他们没有哪一个是完全一样的,即使是双胞胎都会有所区别。所以即使是都
摘要为了配合监察调查以提高案件办理质量,我国建立了监察机关商请检察机关介入职务犯罪调查的新机制。由于缺乏明确的检察监督监察的制度性规定,这种以监检配合为主要目的的机制是否具有监督属性,在此问题上出现了争议,也使检察机关的介入陷入较为尴尬的境地。检察介入侦查与介入调查没有实质性差异,介入侦查的监督目的也应体现在介入调查中,以免影响监察程序法治与国家机关的权威。从对监察调查的监督看,目前已经确立的
最近跟同事探讨了一个问题,有些法官会将超市盗的盗窃物品发还给被告人。对,不是被害人,而是被告人。这似乎有一些奇怪,但当事人双方好像都没有觉得奇怪,那就应该存在它的合理之处吧。这里说的盗窃物品自然属于典型的赃物,不是被告人的个人物品,也不是证物,而是存粹的犯罪所得。对此,刑法的规定比较明确,刑法第64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
2023年3月27日,新华社公布了二十届中央第一轮巡视对象,其中包括对国家体育总局党组开展机动巡视。对于开展机动巡视工作,中纪委书记李希专门点出了足球领域腐败问题。自开展机动巡视以来,国家体育总局反腐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体育行业反腐也正从足球向其他领域拓展。对于接下来如何推动深化纠治四风、加强纪律建设、增强治理腐败效能等重点工作,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党组书记高志丹也提出明确要求——要严肃查处涉及奥运备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