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2024年5月13日,青海省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微信群远程遥控下级法院——天峻县人民法院正在审理的索某等12人涉嫌寻衅滋事案一事引发法律界的广泛关注,也使两审终审制度和辩审冲突问题再次进入公众视野。两审终审制是我国刑事诉讼法当前实行的一项诉讼制度,比有些国家适用的三审终审制缺少了一道程序,所以在保证案件质量和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有观点认为两审终审制相比于三审终审制会显得相对不足,但主流观点认为
摘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试点以及立法与实施,给我国刑事辩护事业带来了理论发展的新契机,也迎来了优化实践的新机遇。这进一步印证和强化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刑事辩护制度之间的内在一致性与高度契合性。同时,通过当前的广泛实践,亦可清晰地描述和归纳认罪认罚案件中的刑事辩护之新特点等问题,具体表现为向审前阶段侧重、审判重点转移、定罪辩护弱化、量刑辩护凸显、程序辩护攀升等。经由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刑事辩护的深入
基本案情被告人刘某甲,男,1958年×月×目出生,湖北A公司实际控制人。2016年1月8日被监视居住,同年12月26日被取保候审。被告人刘某乙,系被告刘某甲之女,1983年x月×日出生,A公司法定代表人、B公司法定代表人。2015年5月6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11 日被逮捕,2021年11月26日被监视居住。被告人任某某,男,1980年×月×目出生,A公司研发部经理。2015年7月3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20日被逮捕,20
《上海法治报》原编者按2023年9月7日发布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将《刑事诉讼法》修改纳入其中。2018年刑诉法第三次修订至今已五年有余,我国刑事诉讼司法实践发展迅速,诸多改革成果需要以立法形式加以确立,也有大量立法、司法的新情况、新问题亟待通过此次修法予以调整与规制。本报理论学术编辑部《法治论苑》版今起推出《刑事诉讼法》第四次修改前瞻专题,邀请我国刑诉法学界多位学者就进一步完善证据立法、建
【裁判要旨】对于醉驾这种法律拟制的抽象的危险,如果有证据证明或者基于常识判断,被告人的驾驶行为没有危险或者基本没有危险,就不应该定罪。鉴于在一些乡镇、农村地区无证驾驶摩托车的现象比较普遍,也鉴于无证驾驶摩托车的危险性小于无证驾驶汽车,为了避免打击面过宽,对无证驾驶摩托车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不予从重处罚。【案号】一审:(2020)粤 0606 刑初 2648 号【案情】公诉机关: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
摘要现代司法关于上下级法院之间的组织安排表现为一种不同于行政系统垂直结构的审级构造模式,这种审级构造在制度原理和技术规范上可以概括为上下级法院之间相互独立、上下级法院之间实行职能分层、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具有终局性三方面的内容。中国司法改革应以现代司法的审级构造原理和技术规范为依据,改变上下级法院之间行政化运作的非正式制度,通过合理的职能分层建立上下级法院之间的双向制约机制,确立合理的终审审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