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四川地区出现了多起火锅店使用老油或口水油千万赔偿级别案件,相关责任人员均以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追究了刑事责任,本文统称为口水油火锅食品安全案。笔者结合亲办案例,拟从火锅历史沿革切入,阐述前述观点的不足之处,并归纳总结口水油火锅食品安全案的裁判规则和辩护要点,供各位批评指正。具体如下:一、火锅的历史沿革以及准确区分老油、地沟油、口水油对口水油火锅食品安全案辩护观点的影响为准确
摘要目前,我国合规不起诉的实体法理论研究不区分责任刑与预防刑并基于预防逻辑展开,因而脱离了罪责原则,重罪合规不起诉出现责任主义危机。刑事合规包括恢复与预防两个价值维度。法益损害恢复行为降低了结果不法属责任刑情节,(事后)有效合规计划是预防刑情节,可以将有效合规整改视作一个未经定罪的责任刑和预防刑的实现过程。合规不起诉的根据是涉案企业(未经定罪的)的量刑责任已经履行:法益损害全部或基本恢复以及获
摘要指导性案例文本的非裁判性、说理性和底层逻辑赋予了指导性案例独特的指导价值。与一般性规范不同,指导性案例是作为理由的规范形态出现的,从而形成以裁判理由、指导理由与法理理由为要素的说理结构。从理由规范论出发,指导性案例既不能被视作一种特殊的裁判规则,也不能被视为一种变相的司法解释形态。从科学说理、规范说理、民主说理等视角增强指导性案例的说理强度,有助于完善我国的案例结构,确立指导意义在指导性案
共同犯罪历来是我国刑法中的重要问题,尤其是围绕《刑法》第29条第2款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的解释,更是存在诸多争议。从限制的正犯概念和扩张的正犯概念、区分制和单一正犯体系,到共犯从属性和共犯独立性,再到因果共犯论和责任共犯论,甚至还包括犯罪共同说和行为共同说,可以说,共同犯罪领域中的几乎所有的全局性争论都可以在对该条款的解释中得到体现。问题的复杂性造成了学说的多样性,仅在笔者的阅读范围内就有超
目 次引言一、党的十八大以来刑事错案防范机制构建总体情况(一)刑事错案防范机制构建的历史背景(二)刑事错案防范机制构建概况(三)刑事错案防范机制的核心内容二、刑事错案防范机制在司法实践中的重要作用与显著成效(一)坚守公平正义底线,切实纠正刑事错案(二)确立证据裁判原则,切实有效防范刑事错案(三)审前羁押率逐年下降,人权保障力度明显增强(四)庭审实质化不断落实,刑事审判质量明显提升(五)办案机关
摘要印证原理的哲学解释需建立在知识论哲学中的信念确证理论而非真理理论之上。在信念确证路径上,印证是内在主义而非外在主义的;在信念确证机理上,内容同一的印证和指向同一的印证分别体现基础主义和融贯主义;在信念确证程度上,印证并不具有客观性,不能被单独用来推出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的结论。对于印证与刑事证明标准在信念确证程度上的逻辑关系,需要从入罪和出罪这两个不同的证明方向分别予以考虑。对于公诉定罪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