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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权资讯丨青年论法,切磋求真——第三届尚权刑事法学青年论坛顺利举行

作者:尚权律所 时间:2026-10-10

2026年9月30日,由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主办的第三届尚权刑事法学青年论坛在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举行。

 

 

来自中国政法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深圳大学、武汉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成都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山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武汉科技大学等高校的学者参加论坛,围绕刑事证据、程序救济、刑事诉讼基础理论、数字平台证据调取以及刑事实体法与证明等前沿议题展开深入交流。

 

吴宏耀(中国政法大学海南国际学院执行院长、教授)

 

论坛伊始,中国政法大学海南国际学院执行院长、教授吴宏耀致欢迎辞,并简要介绍了中国政法大学海南国际学院的建设与发展情况。他表示,青年学术论坛的价值不应停留在形式上的展示与交流,而应通过充分、坦诚而有针对性的同行评议,让研究真正接受检验:发现论证中的薄弱环节,澄清尚未展开的问题,帮助作者进一步校准问题意识、完善论证结构、提升论文质量。

 

这一定位也贯穿了全天议程。六组报告均由主汇报、主评论和自由评论构成,讨论不以简单赞许为目的,而是围绕论文中的核心命题持续追问,在观点碰撞中检验概念、方法与论证的可靠性。

 

汇报主题一|证据责任与证明责任之异同

 

主汇报人:熊晓彪(中山大学法学院)

 

熊晓彪从“证据责任”与“证明责任”的关系切入,关注刑事诉讼中相关术语长期交织使用所带来的理论与实践困惑,并从诉讼功能和程序阶段等角度澄清两种不同诉讼责任的边界。在此基础上,分别对两种责任之具体内容、影响要素、判断方式以及分配规则等进行了理论厘定。

 

主评论人:张嘉源(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张嘉源肯定了论文的问题意识,同时指出,新的概念表达和理论推进需要更充分地与既有学说展开对话,并进一步说明概念边界、规范依据以及与具体程序机制的衔接方式。讨论由此延伸至刑事证明责任体系如何保持概念清晰与制度可操作性等问题。

 

汇报主题二|程序违法的发回重审问题

主汇报人:赵常成(南京大学法学院)

 

赵常成围绕“何种程序违法应当导致二审发回重审”这一实践性较强的问题展开报告。报告反思以单一标准判断发回重审的局限,提出应当更加重视程序违法所侵害利益、对审判公正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救济方式之间的对应关系,从而使程序违法的评价与救济更具层次。

主评论人:袁相亭(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

 

袁相亭认为文章整体结构较为清晰,同时提出,类型划分的边界、不同判断因素之间的关系以及具体审查标准仍有继续精细化的空间。与会者进一步就程序规范的独立价值、程序违法与审判结果之间的关系以及救济尺度等问题进行了讨论。

 

汇报主题三|技术化实体真实论的提倡与阐释

主汇报人:万旭(成都大学法学院)

 

万旭将讨论推进至刑事诉讼真实论这一基础理论领域。报告反思传统讨论较多停留于价值冲突和错误分配层面的问题,转而关注一个更具方法论色彩的命题:如何通过更精细的证据审查与事实认定方法,降低事实认定发生错误的可能。由此,报告尝试把“追求真实”的抽象目标与具体的证明活动联系起来。

 

主评论人:唐云阳(西南政法大学刑事侦查学院)

 

唐云阳指出,基础理论创新不仅要提出新的表达,更需要说明概念能否被清晰识别、理论提出是否具有必要性,以及相较既有理论究竟增加了怎样的解释力。围绕“技术化”的层次、理论边界及其与既有真实论的关系,现场形成了较为充分的讨论。

 

汇报主题四|限缩抽象危险司法认定的证明方法

主汇报人:陈苏豪(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陈苏豪从刑事实体法与证据法交叉的角度讨论抽象危险犯的司法认定。报告将关注点从单纯的构成要件解释推进至证明过程,重点讨论如何避免以形式化标准替代实质判断,以及如何通过更严格的证明要求控制入罪边界。

主评论人:唐志威(武汉大学法学院)

 

唐志威从刑事实体法视角对论文的问题意识和选题价值予以了肯定,并就抽象危险犯与法益理论、刑事实体法构成要件与刑事程序法构成要件事实证明的关系等理论基础以及论文的行文思路等方面提出修改建议。

 

汇报主题五|我国刑事证据调取制度反思与重塑

主汇报人:卫晨曙(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

 

卫晨曙将目光投向数字化背景下的刑事证据调取。随着数字平台日益成为重要的信息基础设施,传统证据调取模式面临侦查需求、个人信息保护、平台责任与程序控制等多重关系的重新调整。报告据此反思既有制度中平台角色的定位,并探讨数字环境下刑事证据获取应如何兼顾效率与权利保障。

主评论人:李雪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

 

李雪松充分肯定了选题的现实价值和研究视角,并围绕证据“收集”与“调取”等核心概念、调取行为的法律性质、不同数据类型可能产生的制度差异以及域外理论的本土适用等问题提出完善建议。相关讨论进一步凸显了数字证据制度研究中技术事实与规范分析相互衔接的重要性。

 

汇报主题六|我国刑事诉讼纵向构造理论的反思与发展

主汇报人:林偶之(深圳大学法学院)

 

林偶之以我国刑事诉讼纵向构造理论为对象,反思仅从侦、控、审机关之间的权力关系观察刑事诉讼运行可能存在的解释限度,并尝试将研究视野进一步延伸至程序运行过程本身,以补充既有理论对刑事诉讼动态面向的说明。

主评论人:丰怡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丰怡凯肯定了论文挑战和发展传统理论的学术勇气,并建议进一步拓展可资对话的文献资料,优化文章内部的论证主线,更清楚地处理新分析视角与既有纵向构造理论之间的关系。讨论集中于理论框架的解释范围、研究对象以及本土化表达等问题。

自由评论人:周俊彦(武汉科技大学法学与经济学院)

 

自由评论环节中,武汉科技大学法学与经济学院周俊彦等与会学者继续围绕构成要件判断、证明对象及司法认定边界等问题展开交流,使讨论进一步深化。

周玥(中国政法大学海南国际学院副院长)

 

论坛最后,中国政法大学海南国际学院副院长周玥作总结发言,对当天六组报告与讨论做了回顾。至此,本届论坛全部议程顺利完成。

 

尚权刑事法学青年论坛将青年学者置于开放而严肃的学术对话之中,通过理论与实践、报告与批评、提出问题与回应问题之间的持续互动,为刑事法学研究提供更加扎实的交流平台。第三届论坛虽已落下帷幕,但由六组报告引出的诸多问题仍值得继续思考,也期待未来有更多青年研究者在坦诚切磋中推进研究,在彼此启发中拓展中国刑事法治的理论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