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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客半月谈”第46期研讨会回顾丨陈琦:从尚权所刑辩专业化成功实践的几点学习体会

作者:尚权律所 时间:2026-05-28

编者按

 

2026年5月13日下午,由桂客学院主办、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承办的“桂客半月谈”第46期——“尚权二十周年:刑事辩护专业化的进阶之路”专题研讨会,在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

 

研讨会先后由桂客学院副院长赵伟、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宇鹏、张旭华、北京尚权(合肥)律师事务所主任胡佼松主持。开幕环节,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副会长、桂客学院院长刘桂明和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主任高文龙先后致辞。研讨环节,首先由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毛立新作主题报告,然后有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于兴泉、北京浩略律师事务所主任陈琦、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晓凯、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张旭涛、北京衡宁律师事务所主任常铮、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蔡元培、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研究中心主任梁雅丽、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陈雄飞、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雨、北京君永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许兰亭等嘉宾先后发言,最后由桂客学院院长刘桂明作会议总结。论坛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同步直播,线上实时收看1000余人。

 

以下是北京浩略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陈琦在论坛上的发言,整理刊发以飨大家!

 

陈 琦

北京浩略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

 

尊敬的各位老师,大家下午好。首先感谢高主任的邀请,有机会过来学习。首先要表示祝贺,尚权20周年,我觉得一个刑事专业所能够存在20周年,首先就说明了市场是需要这样一个专业所的,就是市场的需要,或者说市场的认可,应该是最高标准的认可。我觉得这个路应该是选对了。

 

那么关于这个专业化,我原来在老东家的时候,也参与过这个专业化建设,也做过一些调查研究。我个人是这样思考的,我觉得这个专业化,对于一个律所来说,既包括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化,也包括律师的专业化。

 

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化,按照这个毛主任的主题发言,律所的专业化是尚权所主动选择的结果,但是尚权所的律师,他们的专业化是强制要求的结果,因为我对社会承诺了,我们对市场承诺了,我们不做这个民商事案件。其实我觉着对于这个律师是不是要强制这个专业化,是不是要向市场释放这样一个信号,如果当时是必须的,现在我还真的想建议各位尚权的老师,可以再考虑一下。

 

那么律所专业化和律师的专业化其实是不一样的。律所的专业化,首先你要评估这个市场,或者叫社会分工的这个细分赛道,市场容量有没有这么大。为什么在这个一线城市或者经济发达地区能够存在这样的专业所,而到中西部地区就没有?主要的原因还是市场不允许。所以说呢,律所能不能搞专业化,首先的决定因素在于市场,这是第一。

 

第二点,一个律师事务所专业化能不能成功,我觉着两个方面:第一个是制度,制度是不是对路;第二个是文化。

 

那么从制度来讲呢,第一个就是机构的设置,第二个就是运行的规则,是不是跟市场需求能够匹配。这些无疑,尚权所20年的这个成功实践就证明了。比如说我们搞培训、写文章、办案件,这些对应的各个机构的设置和运行规则,包括毛主任讲的,就是强制性地要求必须得写专业文章,这是一个。

 

第二个,就是文化,就是说在制度基础上,然后慢慢形成的一种大家都认可的一种行为习惯。我觉得这个文化,要强调两个方面。第一个就是,尤其是对于一个律所里边的律师而言,他到底是把时间用在业务钻研,还是用在营销上?就是到底是业务优先还是营销优先。其实现在社会上有很多这个声音,就讲酒香也怕巷子深,所以说就号召大家把大量的时间要用到营销上。那这个时候呢,其实就是一个律所作为一个小气候,能不能影响这个团队里的人到底把时间分配到哪里。我觉得一定是业务优先,是吧?有一句话叫艺痴者技必良,就是说无论讲这个心流也好,各种说法,就是你真的是全身心地投入到这个案件当中,然后经过深入的思考,可能才会在一些复杂的民刑交叉案件、刑行交叉案件当中,才能把这个辩点和思路,才能把它捋出来。如果说你大量的精力做营销,把案子签下来,剩下我就走个流程,我觉得这个长时间形成路径依赖就完了,这是个大问题。第二个呢,就是律师身上有两个属性,一个社会属性,一个商业属性,到底哪个往前排?到底是强调这个社会属性,还是强调商业属性?我经常跟律师聊天,我们的律师,我说你实事求是地跟我讲,你对这个律师费高的和律师费低的,你在这个案子上倾入的精力是不是一样?很多同志就直言不讳地告诉我,那肯定律师费高,下的精力要大呀,是吧?这也是我们为什么现在这个法律援助效果不好,我觉得这是人的本性。你比如说就是谁付的费多,谁对这个事越关心,他关心他就给律师造成压力,你有了压力,你就有了动力,是吧?这个传导效应是很明显的。所以说我们就是要搞这个专业化的话,作为小气候当中的干预者,一定要强调,天天讲、月月讲、年年讲,就是强调社会属性,不是说这个法律援助我就不认真,这个是补短板,可不是说这个人家付费高的你不理,人家就专门转向这个法律援助,不是这样。就是说把这个法律援助案件或者收费低的案件,也要重视起来,这是需要干预的,这是第二个。

 

第三个,如果说你一个律所专业化做得比较好,就一定会有一个问题出现,专业化的载体是什么?说这个律所专业化搞得好,表现是什么呢?它表现在哪里?你说案例是不是载体?专业文章是不是载体?我办的高水平的论坛是不是载体?或者我出的书是不是载体?这些都是载体,但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载体是被先进理论武装的人。就是真正我们一个律所专业化成功,他一定是有一批在市场上、在人民群众心目当中能够立得住、叫得响的专业律师。我觉得律师的专业化,最终才是律所专业化成功的标志。其他的载体我觉得都是辅助的,都不是最重要的。

 

但是这里边就要强调一点,律师如果刑事辩护要专业化,我觉着除了他本身要勤奋,再加上一点悟性的话,恐怕还需要一个交叉学科的熏陶。就是通常我看,就是比较成功的刑辩律师,基本上都是叫作先杂后专。现在我们尚权所这些带头人,其实并不是一开始就专门做刑事辩护,至少我知道的毛老师原来是做侦查,后来是做教学,然后是做辩护。高主任我看他的文章,原来也在北京大学做过工作。也就是说他并不是学校毕业之后,第一份工作就是到一个专业所做刑事辩护,不接触其他。我觉得这个地方就是,怎么解决律师的专业化?怎么解决这个在专的基础上这个杂的问题?那阜外医院做这个心血管挺好,但是呢他有时候他这个手术不能做,为什么呢?他没有其他科室,比如他没有血液科,是吧?我就碰到过好几个朋友讲,说手术在阜外医院要做,阜外医院推给安贞了,说安贞来做吧。为什么?因为他有血液科。

 

其实我建议,就是不要强调只办刑事案件,然后比如说我们可以对市场提一个限度,我们30%,就是我们其他类型案件不超过30%。用这个其他这个30%的这样的民法、商法或者行政法这样的案件,来补我们这个就是刑辩单纯的缺点和不足。

 

前几天我跟着常铮主任去参加个活动,然后最高法院的王晓东庭长他有一个观点,就是说搞刑事审判搞得好,就一定要有民商法的知识。他是刑法博士,但是他是民法的博士后,并且他之前做过民庭的庭长。然后他得出的结论,他说经济犯罪案件,可能罪与非罪只在毫厘之间。这是这个王庭长的原话,那就是说你判断一些经济犯罪,到底他罪与非罪的界限在哪里?是吧?我们老强调这个法秩序统一,那一定要提前面的这个民法和行政法。

 

从我个人的这个体会,我对尚权所是非常感谢的,因为我在老东家搞刑事专业化的时候,也是偷师学习了好多,只是欠尚权一个感谢,今天补上,谢谢尚权。

 

同时呢,我觉得尚权的专业化是成功的,成功标准我认为是三个认可:一个是同行认可,一个是社会认可,一个是市场认可。

 

同行认可就是,反正我知道的,我们的律师同行一提尚权所,刑事专业所,大家都是竖大拇指的,这是一个。

 

第二个呢,就是我们的社会、我们的协会、我们的监管机构,包括这个毛主任讲我们的DeepSeek,他选10个律师、选20个律师里边,就一定会有尚权的律师,我觉得这就是认可。

 

最后一个认可就是市场认可,据我所知,尚权所的律师收费标准还都是挺高的,在如此高的收费标准下,案源还都很充分,我觉得这就是市场认可。

 

这是我学习的一点体会,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