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尚权律所 时间:2026-06-02
2026年6月1日晚,尚权周学习如期进行,尚权律师事务所北京总所、合肥分所、西宁分所的律师和律师助理参与了本次学习。本次周学习对外开放报名,四十余位律师同行在线一同参与。
本次学习的主题为《穿透式证明的辩护逻辑》,由北京大学法学博士、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吴桐老师担任主讲人。

首先,吴桐老师指出,穿透式证明并非一种全新的证明方法,而是一种“实质重于形式”的证明思维。传统证据审查是平面化的,仅聚焦于合同、工商登记、备案文件等形式要素;而穿透式审查则是立体化的,允许直接绕过形式外壳,直击行为的经济实质。
其次,吴老师系统梳理了控方穿透式证明的“三板斧”。所谓“穿透”,即不囿于表象,直取行为本质。其一为主体穿透,不以工商登记为准,而以资金最终归谁支配、决策最终由谁作出为据,据此锁定幕后实际控制人;其二为资金穿透,不以合同约定用途为准,而以每一笔资金的实际流向为据,认定用途;其三为法律关系穿透,不以商业模式与合同外衣判断,依据实际运作形式准确定性。
再次,吴老师提出了辩方的四大防御策略。一是切断控制权链条,准确区分个人行为与单位行为;二是构建经营用途闭环,逐笔证明资金主要用于真实生产经营,否定非法占有目的;三是坚守刑民边界,通过梳理合同、履行证据,主张民事交易关系真实,剥离刑事法律评价;四是攻击证据链断裂点,利用证据之间的矛盾、关键证据的缺失或取证程序的违法性,破坏控方“证据锁链”的完整性,制造合理怀疑,动摇指控基础。
最后,吴老师指出穿透与反穿透的边界。穿透必须建立在完整的证据链基础之上,严守罪刑法定原则与证据裁判原则,防止客观归罪,警惕将行政违规直接等同于刑事犯罪。同时,辩护人应摒弃单纯依赖形式合规进行无罪辩护的陈旧思路,转而以实质对抗实质,深入拆解审计报告逻辑,重构资金流水细节,以扎实证据链回应控方指控,全力守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旭华律师进行了与谈,张旭华律师提醒辩护人注意控方以穿透式证明为名减轻证明责任的两种情形:一是推理断层,例如仅凭签字即认定当事人已知晓实质内容,中间缺乏证据链条;二是以穿透为名,颠倒先客观后主观的定罪审查顺序。
本次学习持续近一个半小时,通过吴桐老师的详尽分享以及张旭华律师的精彩与谈,参会人员对穿透式证明的辩护逻辑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受益良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