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权案例SHANGQUAN CASE

杨岚律师承办:李某盗窃案审查起诉阶段不起诉

作者:尚权律所 时间:2025-12-10

 

【涉嫌罪名】盗窃罪

【办案机关】北京市东城区法院

【案件阶段】审查起诉阶段

【案件结果】不起诉

【犯罪嫌疑人】李某

【辩护律师】杨岚 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律师

【案情简介】

李某于2024年10月27日21时许,在北京市东城区某地人行便道处趁人不备窃得被害人古某某停放在路边的黑红色小牛牌m+pro电动自行车一辆。

【律师工作】

该案本身没有事实争议、情节亦十分轻微,唯一难点在于被害人系外国人,司法机关尤其注重考虑社会影响、以及可能引发的政治影响,宁可从重,不愿从轻。

辩护人根据证据、事实,结合相关社会效果、政治效果,认为:第一,就本案所涉事实、情节而言,属于单人、单次犯罪,案涉电动车的鉴定价值刚刚达到门槛,超出不多;第二,综合相关证据,李某主观恶性不大,其是因怀疑电动车可能是遗弃物的情况下才推走了电动车,亦不具有蓄意盗窃、以此获利的动机;第三,李某的行为未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政治影响。被害人虽然是外国人,但该外国人已在中国生活、学习六年左右,能够通过汉字正常沟通及表达,其于本案程序中亦是自行阅读中文、使用中文表达,迄今除谅解表态外,未对本案发表过任何对立性言论。如果后续需要进一步开展被害人工作,李某亦愿意配合办案机关。

经听证,该案最终不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