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尚权律所 时间:2025-06-20
【涉案罪名】诈骗案
【案件阶段】侦查阶段
【办案机关】北京市朝阳区公安
【案件结果】无罪
【犯罪嫌疑人】姜某
【辩护律师】于天淼,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尚权(厦门)律师事务所主任
【案情简介】2019年10月,李某与姜某在恋爱期间,李某因涉嫌刑事案件被拘留,受李某嘱托,李某的合作伙伴于某交付姜某现金15万元,双方商议其中5万元用于产检养胎,10万元用于为李某聘请律师。但事后,由于李某母亲主动支付了律师费,故该款并未实际用于支付律师费。2023年12月,于某与李某遂因此事报案,控告姜某构成诈骗罪。
【律师工作】
2023年12月12日,当事人家属委托律师办理本案,当日因姜某处于哺乳期即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后,律师充分了解了案件的情况,发现本案实则是姜某大学毕业刚刚工作通过某交友软件认识李某,李某伪造了身份证件,虚报自己户籍、身份证号和年龄欺骗姜某与其交往,两个月不到,姜某就怀孕了,李某不想负责数次推脱不愿意领证,直至因为职务侵占被拘留,姜某怀孕六个半月无奈打胎。后李某判决4年有期徒刑,服刑完毕后又想找姜某要钱,姜某不想再被打扰,李某遂报案。
对此,辩护人搜集了大量的证据证实李某伪造身份证件欺骗姜某发生关系后,不想负责,又触碰法律底线因罪入狱,姜某在恋爱关系中不仅付出了巨大的生育代价,还在共同生活期间为李某的房屋购置家具约4万余元,并非为谋取钱财与李某交往,辩护人还在姜某与于某沟通的电话中捕捉到李某和于某的暧昧关系,指明了于某证言与客观事实不符的主要原因。
在整个案件办理过程中,于某和李某曾向姜某索要巨额赔偿40万元,姜某本想凑钱了事,但经过和辩护律师的沟通正视了整个案件的事实和法律评价,拒绝了李某的敲诈勒索行为。
辩护律师向侦查人员详细阐述了当时的情况,辩护人认为姜某和李某系共同居住、生活的情侣关系,且姜某是以结婚为目的与李某公同管理生活财产的状态,姜某系合法占有和保管李某的财产,因李某入狱给姜某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和伤害,在李某入狱的情况下,姜某无法与其算清两人共同生活的账,故在此期间不予返还是人之常情,不存在非法占有的目的。
最终经过辩护律师的正确引导和不懈努力,最终在仅退还、未和解的情况下,仍然取得了撤销案件的辩护效果。
【办案结果】
2024年9月15日,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解除对姜某的取保候审,并撤销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