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实录FORUM RECORD

十九届论坛回顾丨朱桐辉:《虚拟币案件中的分流与合流及其引申》

作者:尚权律所 时间:2025-12-15

编者按

 

2025年10月25日,第十九届尚权刑事辩护论坛在陕西省西安市成功举办。本届论坛由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与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主题为“共同犯罪案件的分案、并案与另案处理”。

 

本届论坛采用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现场出席的专家学者、法律实务界人士共300余人,论坛在线实时收看累计达1.3万余人次。

 

以下是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朱桐辉在论坛上的发言,整理刊发以飨大家!

 

朱桐辉

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我这次尚权论坛分享的题目是《虚拟币案件中的资金分流与合流及其引申》。之前各位法律人和专家,从案件分流合流、时间空间的聚散、管辖与证据等等方面,都有了很多专业论述。但也可能会有一些重复,所以我的发言就选择在素材上出新,就虚拟币案件中的数据与资金的分流与合流问题,与大家交流。

 

其实,刑事案件中的分案、并案或者另案处理,虽然是管理和办理案件,但与虚拟货币案件中数据与资金的分流、合流也在目的和实质动因上,有很多相似之处。

 

一、网络犯罪的分段化、非接触化、跨境化可能使分案成不得已选择之一

 

首先,在网络案件中,可能不得不分案?这与现阶段网络犯罪的一个特点有关。那就是这些网络犯罪团伙之间可能是非接触、分段化、互不认识的。在侦查中,侦查机关把帮信的人找到以后,就会发现无论是前段的犯意勾连和分工合作,还是后段的用虚拟币洗钱,都很具隐匿性。

 

例如,对于洗钱环节的嫌疑人,他们可以接网赌、诈骗、传销、贪腐等各种犯罪的洗钱业务,相当于是抢单,他们跟上游那些人在抢到单之前,是不认识的。所以他们之间的联系之前也是没有的,是通过加密通用工具临时达成洗钱合意的。实践中还有一些更隐蔽的方法,回头再和大家交流。

 

具体到洗钱环节,方式也是多种多样的,就虚拟币洗钱而言,除了跨链桥,他们还进行资金的逐段的分散聚合以及用混币、匿名币等手段边隐匿、边切割。这类案件的这一显著特点,使得上游的、危害性更大的、位于境外的犯罪分子无法被及时锁定和抓捕归案,因此只能先将围绕其周围的辅助性犯罪分子予以指控和惩办,也就不得不分案了。

本次19届尚权论坛论文集里有一篇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李长青和马士杨律师合写的虚拟币案件并案分案研究的论文,我阅读了下,发现他们举了一个最典型的案例,就是有两个被告人在虚拟币交易平台注册成为商家,用低价买入、高价卖出的方式洗钱。而且银行账户被冻结后又多次更换账户。这说明这两个被告人知道自己在为脏钱洗白提供了服务。但本文作者说得也很客观:虽然主观上明知存在洗钱的一些可能性,但并没有达到明知是洗钱而且参与洗钱的程度,所以对这两个人做了分案处理。

 

当然,我觉得这是一个标准的另案处理,而且是不是可以不处理,等帮信行为更加确实、确定或者上游主犯抓获归案后,再进行分案审理,是不是更好些?否则就是对主犯的放纵,属于犯罪打击上的自甘堕落和放弃值守。

 

二、虚拟币传销案件中的地址推测和资金分流

 

下面我介绍一下虚拟币传销案件中的资金分流。在对这类案件进行数据分析时,得掌握钱包地址、私钥、助记词、资金走向的含义和特殊规律。就钱包地址而言,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不同币种的钱包地址都有自己如课件展示的特征。

 

同时,非常特殊的是,虚拟币案件中的资金和数据交流,通过浏览器能够查到任何一个地址的资金聚散,从哪来的,到哪去了。这和我们银行的账户,例如我知道刘方权老师的账户,但我看不到他资金的聚散,需要去调证,很不一样。

 

因此,在虚拟币案件中,我们可以用公链穿透资金的聚散,但又有一个特殊的地方,我们能公开查询一个地址的交易历史和交易往来,却无法知道这个地址是谁控制的,带有较强的匿名性。例如,我们能看出来这张图片中间那个地址很可能是洗钱车队队长的,但又不知道这个地址是谁的。

 

因此,就需要我们用一定的算法和规则,对地址进行侦查推测和画像分析。例如,有一个算法或者说侦查推定规则就是,在传销案件中,如果我们发现一个地址总是在不断收钱,从各个地址收钱,很可能就是入金的地址。

 

这里以福建中锐司法鉴定所技术总负责人张增斌溯源出的虚拟币地址特征为例,当时只给了他们鉴定所这么一个地址:0x11c7493e8a7cdfca673764fbc0d4292762c27c62,需要从这个地址来找到传销组织的入金账户和出金账户,也好算出总额。好在有区块链浏览器,可以去查询与这个地址相关的其他众多的上游、上上游及下游、下下游地址。

 

张专家及团队在这些查询和分析中发现,这个以OX11开头的地址,比较特殊,很可能就是用来发行、分发传销框架中可以骗钱的代币的。接着,他们又发现了几个带有资金池性质的虚拟币地址。

 

我和他交流这个案件时,他说,这其实要做大量的查找和“翻看”。每一个可疑地址都要去查资金的聚散特征。逐渐地他们找到了一个很可疑的地址。这个案件最神奇的地方也就在这里:

 

他们通过对一个个高频交易地址的检查,发现了如图的最右边上面那个资金池地址,就是那个OX6开头的地址。然后再往它的下游和上游看,发现它往下游是一个资金的平移,平移到另外一个资金池地址后就换成泰达币(相当于价格稳定的数字美元),相当于洗钱和换钱完成了。

 

他们接着往上溯源,发现了让所谓的投资用户用泰达币充值再换成相应的骗人的代币的地址。而且,他们还发现,充值后的泰达币在一个地址OX6里开始有了分流:例如,充1000块泰达币,75%算是充值,换成了骗人的代币,进入了主地址;还有10%和15%泰达币分别落到传销组织个人的两个地址口袋里,相当于落袋为安了。

 

也就是通过钱包地址和数据分析能发现,那些“一惊一乍的韭菜”的钱先直接给他们落下了两部分:一个线路和地址落15%,一个线路和地址落10%。也就是如图,OX98地址落75%的主钱,OX79和OXC9分别落15%和10%。这就是虚拟币案件中的资金分流现象。

 

三、虚拟币案件中的资金合并和混同

 

在虚拟币案件中,那些嫌疑人为了减少被溯源和追踪到资金的可能性,往往还进行资金的混同。混同完了再从一个或几个特定地址中提走。这是资金合并、打乱再提走的过程,要对其进行溯源难度较大,今天就不细讲了,后续有机会再详细介绍。总之,大家看我展示的分析过程,可以看到虚拟币虽然有分流、合流和混币,但我们还是能溯源出来的。

 

这是美国一个交易所价值1.2亿美元的虚拟币被盗走了,然后进行了跨链桥和混币的隐蔽性洗钱,但通过仔细分析还是能发现,这些混币的钱最终到了这三个交易所。那我们执法机关就可以向这三家交易所发出冻结令。总之,这需要我们掌握地址信息的含义、知道资金聚散的特点,会用区块链浏览器和专业分析工具,来解决复杂虚拟币资金的聚散整理和线路溯源问题。

 

四、分案并案与虚拟币资金分流合流的相似之处及启发

 

就这两者间的相似之处,我做一个总结。我自己感觉分案侦查和审理的功能共有四项:第一,提高效率;第二,节约侦查和司法资源;第三,貌似合规地降低侦查难度和证明难度,但规避了口供补强要求;第四,尽快地实现了执法、司法的效果和财产利益。当然,执法和司法的效果也包括考核上能取得更多案件数的成绩。所以,在一定程度上,所谓“案多人少”可能是一个假问题。

 

而并案侦查的原因、目的及功能,前两点和前面一样。但第三点不同,并案可以起到线索和证据互相支持的作用,也能实现案件深挖和战果扩大。第四点是一样的,这也能尽快实现执法和司法的各种效果要求及财产利益。

 

而虚拟币分流的原因和目的,可得出一个结论,其目的主要是为了尽快获得利益,落袋为安。大家可以看到,你的“投资”的1000泰达币过来,我们两个人先一人分10%和15%。第二个是为了提高斩金效率。第三是路径分散,减少被追踪到的可能性。

 

而虚拟币资金合流和混币的原因也是为了洗钱,当然,资金混同更主要是为了隐匿资金线路,增加侦查机关资金溯源和追踪的难度。但这其实不一定能得逞,我们通过相应的侦查方法也有可能追踪到。

 

最后我想说的是,部分司法机关为在一些案件中提高司法效率,为了一些财产利益,而在分案和并案上做了一些规避证据要求的“小把戏”和“骚操作”,我觉得这是违背司法的正直诚信原则的。君子坦荡荡,司法的正直诚信才是司法公正和公信最重要的凭据之一。司法机关应当减少“假动作”和“骚操作”,奉行诚信正直的精神,坚持正义优先,提高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