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确立了检察机关对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直接立案侦查的制度。两年多来,检察机关主动作为、勇于担当,立足于法律赋权和工作实际,依法开展侦查工作,在人员、机构、装备等方面较为薄弱的局面下,查处了一批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职务犯罪案件,其中2019年立案871人,2020立案1421人,2021年上半年立案1137人,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新形势下,
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之二十三规定,在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一十九条之一:即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21年2月,两高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刑事诉讼法明确禁止引诱犯罪,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必须绝对严格禁止,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侦查阶段严禁诱使他人犯罪,在起诉和审判中做到严格审查,通过引诱犯罪得来的证据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如果违反法律和规定引诱犯罪,不仅属于违法行为,其所获取的证据是非法证据,相关人员可能构成滥用职权或徇私枉法罪,甚至成为毒品犯罪的教唆犯。而如果公、检、法三家没有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进行执法,最终极有可能造成冤假错案。即
企业合规不仅是当前法学界的一大热点,也是一个社会热点。伴随着企业合规的热议,也出现了很多误解,甚至出现一些庸俗化使用和理解企业合规术语及其内涵的情况。 关于企业合规术语厘清。企业合规又称合规计划。在我国,近来高频率地出现了刑事合规和行政合规的术语。刑事合规是德国学者从刑事激励措施角度研究合规时独创的表述,德国学者托马斯·罗什也坦承在狭义上刑事合规这一概念最初并不存在。事实上,合规计划的规不仅
摘要:要充分发挥量刑建议在认罪认罚案件中的基石作用,必须实现量刑建议与量刑裁决的良性互动。这种良性互动,既关乎被追诉人认罪认罚后从宽利益的兑现,也关乎认罪认罚案件能否实现快速处理,甚至关乎检法关系的未来走向。量刑建议与量刑裁决的良性互动,虽有理论根基、规范依据和检法关系的协同趋向作为逻辑起点,但也受制于量刑建议的方式选择、司法审查的宽严把握以及二审抗诉的理由认知等诸多因素。为此,既需要检察机关
围绕刘某亮等人行为性质的认定,办案中存在定性上的争议。笔者原则上认为刘某亮等人搭建虚假期货交易平台骗取投资人财物的行为构成诈骗罪,但同时认为,刘某亮等人的行为还构成非法经营罪,只是两罪之间构成想象竞合犯,按照从一重罪处断的处罚原则,应以诈骗罪定罪处罚。一、关于诈骗罪的认定刘某亮等人的行为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通说认为,诈骗罪的基本构造是: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致相对方陷入错误认识或继续维持错误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