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网络犯罪高发,采取提供银行卡、支付账户等工具帮助犯罪分子收取或转移犯罪资金的支付结算型网络犯罪帮助行为也呈现快速增长,给司法机关高效而准确地查处网络犯罪案件造成了极大的阻碍。司法实践中,对于支付结算型网络犯罪帮助行为存在三种不同的处理方法,类似行为在不同的案件中可能分别被认定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或者被帮助网络犯罪的从犯,给此类行为的准确定性造成
在我国封建社会早期,多元化货币制和多种货币混合流通,使得货币兑换初现于春秋战国,后经西汉、唐宋发展,由金银店铺、柜坊等兼营。明朝开放的货币政策使得兑换业务更加发达,我国最早的钱庄(又称银号)开始出现,并于明末发展成为一种独立的金融组织,在经营兑换的基础上,还增加了贷款业务。清朝时期的钱庄高度活跃,在全国各地出现了行会组织,使其发展成一个集兑换、存款、贷款、汇兑于一身的机构。清末与民国初期,银行
编者按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世界各国都在努力研究、实践在线诉讼,效果明显。2021年11月30日,欧洲司法效率委员会网络司法和人工智能工作组发布在线诉讼经验报告,推荐了做得好的范例,每个精选的范例都被列入欧洲司法效率委员会司法诉讼视频会议指南,本版选登其中一部分,以资借鉴。 建立法律规则,为法院在线司法诉讼提供法律依据。《克罗地亚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可以决定通过在线方式进行司法审理,使用合格的视听
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的困境及其解决摘要大数据时代背景之下,公民个人信息正面临着日益严重的威胁。我国《刑法》设置了专门的罪名并出台了相关的司法解释,但是这些规定在复杂多变的司法实践中已经陷入诸多困境,例如个人信息范畴不明确和分类标准不清晰导致无法准确适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规定、入罪行为规定不足导致无法从根源上遏制犯罪行为、追诉形式的单一导致无法及时有效地保护个人信息。本文从个人信息的基本理论出
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以及智能设备的日趋普及,导致网络行为不断迭代更新,成为犯罪分子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重要手段,伴随而来的新型网络犯罪问题也不断涌现,为了有效斩断网络犯罪的利益链条,我国刑法增设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但两者之间以及两者与诈骗罪共犯之间存在交叉性和重合性,如何对它们进行区分成为了实践争议的焦点。一、主犯的行为须构成犯罪考虑适用传统的共同犯罪规定来应对网络犯罪的
近年来,我国一直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刑法呼应宪法和环境政策的要求,强化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严厉打击各类危害生态环境犯罪。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3年出台了《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环境解释》),2016年又对此解释进行了修改,明确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构成污染环境罪的司法认定标准。一、对于非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