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尚权律所 时间:2026-05-25
2026年5月23日下午,安徽律所刑事联训2026年度第一期《刑事辩护律师的调查取证权》在北京尚权(合肥)律师事务所顺利举行。
安徽律所刑事联训由安徽君先律师事务所、北京尚权(合肥)律师事务所、安徽昊华律师事务所、北京康达(合肥)律师事务所、北京隆安(合肥)律师事务所、北京中闻(合肥)律师事务所、北京兰台(合肥)律师事务所、江苏圣典(宿州)律师事务所、上海兰迪(合肥)律师事务所、上海段和段(合肥)律师事务所、北京策略(合肥)律师事务所(筹)联合承办,本期由北京尚权(合肥)律师事务所主办。
本期联训以“刑事辩护律师的调查取证权”为主题,邀请多位刑事辩护律师与专家学者进行专题分享与深度对谈,活动历时四小时,吸引了众多律界同仁现场参与。

本期联训由北京尚权(合肥)律师事务所项宇律师主持。项宇律师向到场嘉宾和同仁们致以热烈欢迎,并逐一介绍了主办方和承办方。

第一位分享人: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安徽省律协刑专委副主任、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全国刑专委主任奚玮。奚玮教授先从一起受贿案件的调取证据申请受阻谈起。指出律师目前调查取证面临着双重困境:既有传统取证权的结构性局限,还面临技术变革带来的全新挑战。针对上述困境,他介绍了学界提出的四个修法建议。随后,他强调在制度完善之前,如何在现有框架内实现取证的“最大化”,是实务界需要思考的问题。他认为,在观念层面,应将有效辩护作为刑辩的价值追求,构建“防御+进攻”的复合式辩护体系;在实操层面,需要在现有制度框架内最大化取证效能。最后,他表示刑辩律师唯有在每一个案件中敢于举证、善于举证、规范举证,调查取证权才能真正转化为辩护实务中的有力武器。

第二位分享人:北京隆安(合肥)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健律师。陈健律师以交通肇事案件为切入点,从现场勘查视角阐述了律师调查取证的关键要点。首先,他介绍了交通事故案件现场勘察的四个特征。接着,他介绍了律师在现场勘察中调查取证的四个要点。随后,他通过亲办的一起高速公路交通肇事案,详细介绍了律师介入调查取证的五大步骤:对接办案单位调取卷宗、现场实地调查还原路况、停车场查勘车辆、视频照片比对、检验鉴定分析。最后,他指出刑事辩护律师可通过调查取证有效推翻不合理的事故认定,还原案件真相,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与谈嘉宾安徽君先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聂朋雷围绕律师取证实务问题展开分享。他指出,调查取证权长期以来是刑辩实务的核心痛点。当前司法实践中存在控辩地位不平等、社会对律师执业信任度不足等问题,加之缺乏细化的取证操作规范,且取证伴随较高执业风险,导致多数律师不敢轻易开展自行取证工作。同时,他结合办案实操经验,梳理了律师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各阶段的取证注意要点。最后,他提出,刑事案件可借鉴民事领域成熟的调查制度,适当放宽立法限制,进一步完善律师取证相关制度体系。

与谈嘉宾北京康达(合肥)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锋结合自身办案经验展开分享。他表示,刑事侦查阶段普遍存在有罪推定的思维惯性,这就要求律师主动挖掘、核查案件中的无罪、罪轻证据。他举例说明,其在跨境走私毒品案中,通过证人取证推翻了当事人的主观明知要件,最终促成案件终止侦查;在未成年人强奸案中,依托证人取证固定关键事实,成功帮助当事人认定自首情节,取得良好辩护效果。

会议随后进入中场休息阶段,各位嘉宾与参会同仁在轻松的氛围中交流案件经验与观点。现场讨论热烈,呈现出浓厚的专业研讨氛围。

第三位分享人: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全国刑委会顾问朱德宏。朱德宏教授以辩护律师调查取证的规范冲突与未来展望为题,首先梳理了辩护律师调查取证的两种路径,即律师调查自行取证与申请司法机关取证的程序功能。他认为,律师法、刑事诉讼法就律师自行调查取证权源存在三重权利规范冲突。他对律师调查取证权的未来方向提出三点展望:一是扩展律师向司法机关申请取证的证据范围,规范及明确司法机关审查标准的自由裁量限度并施以程序救济措施;二是建立律师自行调取电子数据规则,适配数字化技术扶助;三是健全律师执业义务豁免机制,厘清执业边界,有效发挥律师辩护职能。

第四位分享人: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全国刑辩委主任、上海段和段(合肥)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姚进。姚进主任围绕刑事律师取证的必要性和风险管理展开分享。首先,他先介绍了律师取证伴随行业处罚、刑事追责、案件失利及心理压力四重风险。接着,他指出办案机关取证存在客观不能、主观不愿等缺陷,而律师向办案机关申请取证常遭拒,因此,律师自行取证成为辩护最优解。随后,他介绍了取证的四种类型,并分析了不同类型证据的取证风险。最后,他指出律师取证时需严格遵循全程留痕、规范笔录、避免诱导等准则,方能在安全前提下实现有效辩护。

与谈嘉宾江苏圣典(宿州)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第八届及第九届安徽省律师协会副会长陈晨表示,律师调查取证是刑辩实务中的普遍难题。他结合自身的办案经历,分享了调查取证的实操经验,并深入剖析了调查取证过程中面临的各类执业风险。最后,他呼吁通过完善相关立法,进一步健全和保障律师调查取证权。

与谈嘉宾北京中闻(合肥)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郭威表示,律师取证切忌盲目开展,需高度重视取证全过程的执业风险。刑辩律师所需的取证勇气,并非鲁莽无畏,而是专业积淀支撑下的“艺高人胆大”。他建议律师遵循循序渐进的取证思路,优先从申请调取证据、固定客观证据入手积累经验,待实务能力成熟后,再逐步开展自行取证,实现稳妥、规范的取证辩护。

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尚权(合肥)律师事务所主任胡佼松进行总结发言。他表示本次联训紧扣第四次刑事诉讼法修改热点,内容兼具专业性与实务性。他期待安徽律所刑事联训平台能够持续深耕实务、汇聚专业智慧,为第四次刑事诉讼法修改建言献策。最后,他结合自身办案实操经验,介绍了调查令制度在刑事案件中适用的必要性与实践可行性。

最后,全体嘉宾与参会律师合影留念,在热烈的掌声中,本次安徽律所刑事联训2026年度第一期活动圆满落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