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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权资讯 | 第二届尚权刑事法学青年论坛成功召开

作者:尚权律所 时间:2026-05-19

2026年5月16日上午9时,由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和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联合主办的第二届尚权刑事法学青年论坛在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407会议室举行。出席本次论坛的嘉宾包括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宇鹏律师、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冯俊伟教授、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潘侠副教授,以及来自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北京交通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重庆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武汉科技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南京航天航空大学等全国多所知名高校与专业法律机构的青年学者。

论坛伊始,张宇鹏律师致开幕辞。张宇鹏律师指出,尚权律师事务所高度重视律校合作,多年来一直致力于支持青年法律人才的成长。刑事法学青年论坛为年轻学者搭建了一个能够深入探讨学术问题的开放性平台。张宇鹏律师代表尚权律师事务所祝贺本次论坛顺利开展,期待与会学者通过坦诚而深入的交流为促进刑事法治贡献学术智慧。

在学术报告环节,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周慕涵老师首先进行汇报,从前提、展开和意义价值等角度探讨了积极抗辩过程中的“不真正证明责任”。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范智凯博士在点评中指出,被告人证明责任问题的关键在于无罪推定原则对被告人的绝对性保护和证明的辩证性逻辑之间的矛盾与争议,并就抗辩的论证范围、证明责任的几种主张以及抗辩和辩护的区分等相关问题提出意见。

重庆大学法学院刘金松老师从问题意识、研究方法、论证安排、研究结论等方面汇报了非法电子数据排除的类推适用问题,指明学界存在的适用争议,并提出非法电子数据融贯排除的教义学路径。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马国洋老师高度认可论文选题的现实价值,同时提出刑诉法中对被告人不利的类推本应受限,否则易造成法官自由裁量权泛滥。

随后,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张嘉源老师进行以“证据法体系建构的内在秩序与论题限度”为主题的报告,就证据法的价值与中国证据法是否应当体系化等论题进行观点分享。山东大学法学院冯俊伟教授对汇报中的是否需要用文章专门回应观点、我国当前证据法的发展等问题发表意见,并对汇报中涉及的证据法的范围界定问题进行点评。

西南政法大学刑事侦查学院唐云阳老师则围绕刑事涉案财物现行处置中的“同意规则”展开汇报,指出刚性前置规则在实践中存在的诸多困境,并就司法机关对于涉案财物的处分权进行探讨,建议在保留规则的基础上通过弱化刚性、分类分级处置等实现改良优化。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丰怡凯老师称赞了选题实务性和逻辑完整性并指出一系列问题,随后开展自由辩论。

之后,武汉科技大学法学与经济学院周俊彦老师作出有关“司法仪式如何塑造司法权威”相关问题的报告,就司法权威在中国社会现实实践的价值作用进行论证,分析了当前树立司法权威面临的各种矛盾,并主要从历史角度总结了司法仪式对司法权威的意义与影响,归纳了带来的现实启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贺万裕老师从汇报内容的结构增删以及理论内容的整合等方面给予建议。

最后,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张正昕老师对题为《论侦查行为的规范目的》的论文进行报告讲解,反思侦查措施传统立法体系的局限,提出将侦查规范在解释学层面进一步区分的理论框架,并论述了相关理由。武汉大学法学院唐志威老师在赞扬理论视角创新性的同时提出了诸多改进意见。

论坛最后,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潘侠老师作总结发言。她代表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对尚权律师事务所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并高度赞扬了本次论坛的重要意义,表达了对未来论坛继续顺利开展的期待。本届尚权刑事法学青年论坛通过跨界交流,不仅有效增进了各校青年学者与法律实践的联系,打造了法学对话的高地,更推动了学术思想的碰撞与法治理论的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