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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权20周年丨高文龙:新主任的传承与蓝图

作者:尚权律所 时间:2026-05-18

 

 

人物简介

高文龙,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管委会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兼任中国政法大学校外实务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硕士研究生实践导师、安徽大学刑事辩护中心兼职研究员。深度参与刑事司法研究与公益实践,担任“蒙冤者援助计划”项目负责人,主持《尚权刑事辩护指引》一书修订工作,并任《北大法宝——刑事诉讼应用系统》特约作者。曾荣获“2017年度刑事辩护杰出成就奖”,并担任第五届“公安杯”全国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北京市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评委。长期专注于职务犯罪、经济犯罪及涉黑涉恶犯罪等重大复杂案件的辩护,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2026年1月24日,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尚权律所)在2025年年终合伙人会议上,完成了新一届的换届选举:高文龙当选律所主任,并连任管委会主任。

 

事实上,这位在尚权律所深耕17年的“老将”,早已深度参与律所管理,从律师、合伙人、“蒙冤者援助计划”项目负责人到律所副主任、管委会主任、常务副主任,他一步一个脚印地走到了台前。

 

但对于高文龙自己来说,这个新身份还是有些不一样了。

 

“做了主任后,我看待每一件事,都要想一想:这件事有几个选项?哪一个才是最优选择?这个最优选择,是否符合律所的整体利益?”他说。

 

高文龙的这句话理性、克制,甚至有些审慎,但如果了解了他的来时路,人们便会理解,这种审慎的背后,是一位律师在专业之路上走了17年后沉淀下来的责任与清醒。

 

找到律师的“生动”

 

时间倒回2009年。那时的高文龙还在北京大学法学院远程教育办公室工作。

 

2001年,北京大学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下统称“两高”)签订协议,为全国法院系统和检察院系统培养专升本毕业生。高文龙负责广东、湖北、西藏、黑龙江等地的教学组织和教务工作。

 

高文龙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2000年,他通过了最后一届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取得律师资格证。随着身边的同学、朋友陆续进入公检法系统或从事律师职业,高文龙听着他们的故事,觉得律师这个行业“有辛酸,有时会带来一些成就感,但总体上感觉比较生动,也很丰满,比较有挑战性”。因此,他也想“出去”试试。

 

2009年6月,在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汪建成的引荐下,高文龙走进尚权律所的大门。那时,尚权律所刚成立3年,是一家“只做刑事业务”的专业所,在行业内还是个“另类”的存在。高文龙对律师行业几乎没有什么了解,这个选择,用他自己的话说,“比较偶然”。

 

但正是源于这个偶然,他一干就是17年。

 

“在尚权律所,请教问题没有任何障碍”

 

刚到尚权律所时,高文龙不太好意思向别人请教问题。但他很快发现,在尚权律所,这根本不是件难事。

 

“不管是一名多么年轻的律师,拿着一个多么幼稚的问题去问一名多么资深的律师,对方都会立刻放下手头的工作,认认真真听,然后帮你分析。不仅会给出你想要的答案,还会从根源上给你讲明白。”高文龙说。

 

随后,高文龙给本刊记者举了一个例子:你去请教一位老律师,手头有个案子想论证是否构成犯罪,他会认真倾听,帮你分析,还会告诉你思路是否正确。论证完毕后,他还会进一步分析:有没有可能在什么情况下不构成犯罪?或者在什么情况下构成轻罪?他会讲得很细致,细到你觉得差不多了,他还在继续补充。

 

“后来,我和同行聊天时,有的律师说,在他们律所,常常有问题找不到人问,大家都很忙。我听了很震惊——在尚权律所,这是很平常的事,怎么在别的律所就成了‘奢侈品’?”高文龙想,这其实就是律所文化。“从律所刚成立,大家都在这么做。新来的人看到了,有问题也会去问。等他成了老律师,后来的人再来问他,他就不会拒绝。慢慢地,这就变成了一种律所文化。”

 

这种律所文化后来被高文龙写进随笔里。他在《我的2024》一文中记录了团队办理一起案件的过程:87天庭审,年轻律师孙艳秋“据理力争、寸土不让”;刘书硕“态度坚定”;宋立翔对近2000本卷宗“熟谙于心、倒背如流”;杨岚敲坏了一台电脑,做了3518页、305万字的庭审笔录。这些年轻律师的表现,让高文龙欣慰。他知道,这是尚权律所“传帮带”的结果——不是靠制度强制,而是靠文化浸润。

 

从回信开始的管理之路

 

高文龙自己的成长,也是这样一路“传帮带”过来的。

 

刚到尚权律所不久,高文龙就开始参与一件小事——回信。那时,尚权律所经常会收到来自各地的求助信件,律师们是每信必复。一开始,是张青松亲自回;后来,高文龙参与进来,在张青松的指导下看材料、分析案情、写回信。

 

“有时候回信相当于一篇很小的法律作文。”高文龙说。但正是这些“小作文”,让他开始接触法律援助,也开始参与律所的事务。

 

2014年,尚权律所和中国政法大学联合发起“蒙冤者援助计划”,高文龙成为项目负责人;同年,他晋升为律所合伙人。

 

“我一直在观察律师行业,思考律所发展。思路和角度也在慢慢发生变化。”这种变化,在他成为律所主任后更加明显。

 

“作决策的时候,要考虑几个问题,”高文龙说,“第一,是否符合律所的利益。在我的认知里,律所的整体利益应当放在首位,任何个人利益都不能高于它。第二,要考虑对律师行业的影响。尚权律所虽然不大,但我们是全国首家只做刑事业务的律所,很多时候会被关注。所以我们做的事,对行业发展有没有帮助,有没有损害?这是要考虑的。第三,要符合合伙人备忘录的规定。”

 

这份“合伙人备忘录”,是高文龙反复提及的一份文件。在2026年年初的合伙人会议上,尚权律所对其进行了全面修订。“合伙人备忘录对每一个岗位的权责利都进行了明确约定。任何人做事都要遵守这个规定。”他介绍道。

 

在尚权律所的管理体系里,权责清晰。律所设有执行主任,由非律师担任,负责行政方面的全面经营管理。年初的合伙人会议通过年度财务预算和工作计划后,执行主任便按照预算花钱、按照计划做事。每一件事,什么时候要做什么,大家都心中有数。

 

重大事项则由不同层级的决策机构分别负责:招聘由管委会决定,更重大的事务由合伙人会议决定。合伙人会议一年召开两次,年中一次、年末一次,遇到特殊情况,也可以临时召开。

 

“未来的管理思路总体上不会有大的变动,”高文龙说,“我的观点就是,大家各司其职,照章办事。只有这样,律所的管理才会顺畅。”

 

这种管理逻辑,和高文龙对“正义”的理解一脉相承。2026年元旦,高文龙在《致正义》一文中写道:“所谓的正义就是各司其职,律师做好辩护工作,公诉人做好指控工作,法官做好居中裁判工作。”这些话,写的是他对正义的理解,也是他对律师职业及律所的定位。

 

温和而有力地表达

 

在管理上,强调“照章办事”;在专业上,高文龙同样有自己的坚持。

 

高文龙办理过大量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案件,有不少案件在侦查阶段就撤案了。他把办案过程中的经验心得总结记录下来。例如,在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的辩护词中,他对法理、税理和刑事政策的融合论证,被很多人当作范本。

 

在高文龙看来,办理这类案件,光看法条是不够的。

 

第一,要学会穿透法条,研究其背后的法理和立法本意。“比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如果只看司法解释,可能会认为只要两个单位之间没有实际业务而去开发票,就构成犯罪。但立法的本意是要处罚造成国家税款损失的行为。如果没有造成税款损失,即便表面符合犯罪构成,也未必真的构成犯罪。”

 

第二,要研究刑法与部门法之间的衔接。“涉税的罪名,不能只看《刑法》,还要看其他部门法规。涉及走私罪,还要关注关税政策,有的是法定税,有的是临时税。行为人绕关逃避临时税,是否构成走私罪?这需要深入研究。”

 

第三,重视案例。“‘两高’很重视案例的指导价值。指导案例、入库案例,都有裁判理由的分析。这些分析,其实就是抽象规则在具体案件中的解释和说明。”

 

这种对专业的极致追求,就是高文龙所坚持的“办好每一起案件,就是正义”。当本刊记者问他有没有哪个瞬间,对这句话体会特别深时,他没有讲自己办的案件,而是讲了一个关于公诉人的故事。高文龙曾办理一起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他当时介入得比较晚,该案以涉黑罪名被移送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大量涉案财产也已被扣押。负责这起案件的几位公诉人,让高文龙印象极为深刻。“他们非常理性、克制,也非常客观。起诉的时候,去掉了好几项罪名,包括涉黑这个罪。追缴涉案款项时,也做了大量的舍弃。”高文龙说。“那一刻,我对这几位公诉人肃然起敬,”他顿了顿说,“这就是各司其职。”

 

在法庭上,高文龙也是这样做的。他常说的话是:“用很温和的语言,表达很有力的观点。”“大吵大闹解决不了问题。温和理性地表达,让每一句话都有力量,别人很难反驳,这才是真正的专业。”

 

“不设围墙”的律所

 

这种“温和而有力”的风格,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尚权律所的一个真实写照。

 

成立20年来,尚权律所一直坚守“只做刑事业务”的定位,在全国设立过深圳、厦门、合肥、西宁四家分所。高文龙说,尚权律所不会追求规模化,“我们的目标是打造更高水平、不设围墙的专业精品高端律所”。

 

“不设围墙”,是尚权律所的一个关键词。对内,这意味着开放和共享。每年端午节前后的新人内训,名义上是内部培训,但只要场地允许、名额有空余,外所的律师也可以报名参加。“培训内容都是我们压箱底的‘干货’,但我们愿意分享。”对外,这意味着律师要走出去。“我们一直强调,律师要和同行交朋友,真诚地展示自己的专业、职业和敬业形象。如果同行来北京有什么需要协助的,我们义不容辞。”

 

这种开放的态度,和律所对专业的追求并不矛盾。“我一直讲,做律师必须专业到极致,”高文龙说,“现在人工智能发展得很快,当事人遇到案件,也会先问人工智能。如果你给当事人的解答还不如人工智能准确、完整,那么你就称不上专业律师。专业不仅指法律分析能力,还包括经验法则,包括对司法实践的认知、对司法权运行规律的判断,以及将所有的资料和分析综合在一起,对案件未来诉讼的预测,而这是人工智能替代不了的。”

 

从这个角度来说,律所的目标和律师的个人发展,是一体两面。“到目前为止,尚未出现过律师个人发展规划与律所发展规划严重冲突的情况,未来可能也不会出现。因为我们一直强调:既要专业,又要理性。”高文龙说。

 

传承与蓝图

 

2025年10月,第十九届尚权刑事辩护论坛在陕西省西安市举办。这届论坛的主题为“共同犯罪案件的分案、并案与另案处理”。“题目不大,但能把刑法和刑事诉讼法都涵盖进来,理论界和实务界都有话可说。”高文龙说。这届论坛共收到70多篇论文,现场有300多人参会,线上收看超过1.3万人次。中国政法大学一级教授樊崇义在总结时说:“论坛要形成一个共识,把大家提出的问题、总结的经验提交上去。”

 

高文龙很看重这样的平台。他说,未来,尚权律所将继续加强学术研究,提升论坛和沙龙的品质。“我们的论坛题目,每次都要和高校反复斟酌,尽量保证既有学术性,又能贴合司法实践。沙龙也是一样,针对司法实践中的热点、难点,以及理论上的难点进行讨论。不能一开会就抱怨,那不是我们的追求。”

 

除了论坛,尚权律所还设立了金融证券犯罪、诈骗犯罪、毒品犯罪、职务犯罪、走私犯罪等十多个业务研究部门。每个部门都要求“研究与辩护一体”,部门负责人每年都要完成实务文章的撰写、研究活动的组织、研究成果的产出等工作。

 

“这是‘逼’着他们做理论研究,”高文龙说,“有的律师,业务做着做着就忘了理论,分析案件过于依赖经验,导致法律分析能力薄弱,说服力不够。尚权律所给他们提供平台,推动他们深化理论研究。”

 

在公益方面,未来尚权律所会参与更多的法律援助活动。比如,在办好手头案件的同时,对新的求助信件作进一步甄别,条件合适时,扩大援助范围。

 

这些计划的背后,是尚权律所20年来积淀下来的定位:不只是一家律所,更是一个刑事法律学术研究平台、一个法律援助公益机构、一所刑辩技能培训学校。

 

“我们一直追求一个目标:以个案推动法治进步。这是当事人的希望,也是律师的职责,更是法治的要求。”高文龙说。

 

17年前,带着对律师行业“生动”的想象,高文龙走进尚权律所的大门。如今,他成为这家律所的主任,站在了新的起点上。对他和尚权律所来说,传承还在继续,新蓝图正在徐徐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