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尚权律所 时间:2025-12-16
2025年12月15日晚,尚权周学习如期进行。尚权律师事务所北京总所、合肥分所、西宁分所多位律师、律师助理参与了本次学习。同时,本次周学习对外开放报名,二十余位律师同行在线一同参与。
本次学习的主题为《“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假药性质认定》,由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律师,尚权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化解业务部副主任崔珊珊担任主讲人。

崔珊珊律师本次分享的内容着眼于“黑作坊”在中药之中添加西药成分的行为定性,就司法实践中对上述行为的两种裁判观点展开分析。以此为背景,重点解读了“假药”定性相关的法律条文,分析了相关案例的裁判逻辑,指出了“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假药性质认定路径,继而提出自己的观点。

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雨律师进行了与谈。他对崔珊珊律师本次分享的专业和深度予以肯定,并且鼓励青年律师对办案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深入、透彻的研究,争取把自己打造成某一领域的专家,就能够在一众律师中脱颖而出。
本次学习持续一个小时,通过崔珊珊律师的详尽分享与张雨律师的精彩与谈,与会人员对“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假药性质认定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受益良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