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权案例SHANGQUAN CASE

迪力亚律师承办:广州斯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一案获不予逮捕

作者:尚权律所 时间:2025-06-26

 

涉案罪名】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检察机关】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

【案件阶段】审查逮捕

【案件结果】不予逮捕

【辩护律师】迪力亚,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律师

【案情简介】

公安机关认定斯某在 2025年1月至2025年4月在某汽车维修公司工作期间,违反法律规定,非法对新能源电动车进行BMS解电。

公安机关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将斯某拘留并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逮捕。

【律师工作】

2025年3月,迪力亚律师于本案侦查阶段介入。介入案件后,立即前往看守所会见,经会见了解当事人涉嫌案件及所涉新能源汽车维修公司的概况。之后,约见本案承办警官,了解案件全面情况。接着,撰写《取保候审申请书》。但是,公安机关未给予当事人变更强制措施,继续将其拘留在看守所。

之后,律师积极联系承办警官及审查逮捕的检察机关,并及时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口头、书面多次沟通,旨在说明涉案斯某的无罪情况。

【办案结果】

当事人经历看守所拘留,公安机关的不予变更强制措施,直到检察院决定不予批准逮捕,并释放了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