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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届论坛回顾丨兰荣杰:不当分案审理之弊——左冷禅还是岳不群?

作者:尚权律所 时间:2025-11-04

编者按

 

2025年10月25日,第十九届尚权刑事辩护论坛在陕西省西安市成功举办。本届论坛由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与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主题为“共同犯罪案件的分案、并案与另案处理”。

 

本届论坛采用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现场出席的专家学者、法律实务界人士共300余人,论坛在线实时收看累计达1.3万余人次。

 

以下是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兰荣杰在论坛上的发言,整理刊发以飨大家!

 

兰荣杰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谢谢主持人,也感谢尚权所和西法大的邀请。第19届尚权刑事辩护论坛成功举办,尚权20周年也即将到来,我作为见证尚权成长与发展的刑事法学人,尤其是受到尚权长期支持的“刑事司法青年论坛”发起人之一,也特别感到荣幸和感激。我今天与谈的主题叫作《不当分案审理之弊——左冷禅还是岳不群?》,这里显然是借用金庸小说的角色,是指一般性的、一眼可辨的分案审理的弊端,比如说质证权或者“同案不同判”等,顶多都是左冷禅;但更深层次的分案审理之弊可能在平常看不见的地方,甚至可能经常被误读为程序正义,这才是最可怕、最具伤害性的岳不群。年轻的朋友可能没有读过金庸,我解释一下,左冷禅是一眼可辨的真小人,岳不群是道貌岸然的伪君子。具体我讲三组左冷禅与岳不群的例子。

 

第一组关系,“同案不同判”只是左冷禅,但是“同案一定同判”可能才是岳不群。因为“同案不同判”意味着合议庭大概率还是独立裁判的,也即分案后不同的合议庭之间可能没有互相沟通,没有向院长汇报,也不是由审委会统一裁判。毕竟正常情况下,不同的合议庭之间,哪怕是对实质的同案或者相互关联的案件,在证据取舍、事实认定、法律定性等方面都可能有所不同,因此出现“同案不同判”应该是正常的。但是反过来,如果说“同案一定同判”,则更多体现背后的统一协调,是明显的先判后审,是实实在在的庭审虚置、走过场,这才是可能更值得我们警惕的弊端。我借用清华大学张建伟教授的一个说法,“同案不同判”看起来不太好,但是它大概率是“玩真的”。如果永远都是同案同判,可能叫“真的玩”。分案审理之后,不同合议庭的裁判出现冲突并不可怕,其弊端顶多只是左冷禅;多个合议庭的裁判从来不冲突才是真的可怕,因为这可能是岳不群。这是第一组关系。

 

第二组关系,我认为前案判决绑架后案只是左冷禅,但是不分前后的、同时审理的分案审判才是岳不群。很多人批判分案审理会导致前案判决预决效力不当扩张,在事实和法律两个层面绑架后案的判决。尤其涉黑涉恶案件里,这种缺陷体现得更加明显。但在我看来,这种前案判决对后案的绑架现象,至少是公开、正式的绑架,至少有一个前案的公开庭审和判决书让后案辩护人、被告人有机会了解前案的证据、事实和理由。相比之下,那些根本不分前案后案,而是分案之后,同一天在不同的法庭、甚至不同的法院同时审理多名被告人的做法,各个合议庭大概率早就在庭前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协调,甚至早就确定了裁判的方向、尺度和结果,根本没有给被告人和辩护人去审查其他案件的机会。这种同时开庭的不同案件之间相互绑架,比前案绑架后案更恶劣,是更彻底的庭审虚化,是对于辩方权利更大的侵害,所以它才是更恶劣的伪君子岳不群。

 

第三组关系,多个合议庭各自为政、独立裁判,这只是左冷禅;而审判委员会对多个案件统一协调,这有可能才是岳不群。目前一种流行的观点认为,分案审理之后,由统一的审判委员会作出裁判,能够避免同案不同判和量刑失衡,可能是相对较好的做法。虽然说审委会难免有“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问题,但既然审委会是法定的审判组织,至少这种缺陷是可接受的。但我认为,这种做法实则造成了更大的危害,会导致审委会功能错位和程序混乱。就功能错位而言,从理论和规则上讲,审委会只应该讨论法律适用问题,而不应讨论事实认定问题;但是只要分案审理后由审委会统一裁判,就不可避免地要对事实问题进行裁判,比如各共犯罪与非罪、主从犯认定、相互之间量刑差异等等,很多都是事实问题而不是法律问题。更重要的是,审委会统一协调会导致程序混乱,产生进一步的程序不公。一般来说,对于上报审委会的案件,承办人需要直接向审委会汇报;对于有争议的案件,承办人需要提出至少两种方案的处理建议,由审委会成员进行必要的发问和讨论后再进行表决。但是面对被告人数量众多的案件,一旦分成上十个甚至更多案件来审理,是绝不可能让所有的承办人都直接向审委会汇报的。更实际的做法,可能是让刑庭庭长或者分管院长先召集专案组开会,把定罪量刑各种问题确定下来,再把这个方案提交审委会进行审批。如此一来,在合议庭和审委会之间又加了一个专案组会议,这个专案组会议才是真正的裁判环节;审委会不是讨论案件,而是审批案件。因此,“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情形将更加恶化,这才是真正的岳不群。

 

总而言之,关于不当分案审理,我们不能只看表面的弊端,更要看潜藏的深层弊端;不仅要看一眼可辨的左冷禅,更要防范道貌岸然的伪君子岳不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