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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龙回顾|“刑事涉案财产处置的辩护与代理”研讨会暨第105期尚权刑辩沙龙在厦门成功举办

作者:尚权律所 时间:2024-04-17

 刑事涉案财产处置事关当事人、涉案企业及案外人的财产权益,是刑事辩护和代理的重要方面,日益引起实务界、学术界的关注。2024年4月12日下午,“刑事涉案财产处置的辩护与代理”研讨会暨第105期尚权刑辩沙龙在鹭岛厦门成功举办。

 

 

 本次研讨会由厦门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刑专委”)、厦门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刑诉委”)、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共同主办,北京尚权(厦门)律师事务所承办。现场近百人参会,三千余人观看线上直播。

 

 

主 旨 发 言

 

 主旨发言环节由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主任毛立新主持,由厦门市律师协会培训教育及业务指导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福建旭丰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陈利群,刑诉委主任、厦门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福建瀛坤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张雄飞,刑专委主任、厦门市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庆勇,厦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福建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陆而启作主题报告。

 

 陈利群律师以《刑事案件中违法所得处置及辩护实务的若干问题》为题作报告,详细分析违法所得追缴措施的性质、追缴范围及其扩张趋势,并重点从间接违法所得追缴的边界、组成犯罪行为之物没收的边界、走私普通货物案件违法所得认定、责令退赔应遵循法秩序统一性原理等四个方面讲解辩护实务。

 

 张雄飞律师以《刑事涉案财产处置的辩护与代理若干问题》为题作报告,从涉案财产的性质(What)、财产处置疑难点(Why)、辩护与代理途径(How)三个方面阐述其在刑事涉案财产处置的辩护与代理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处理问题的经验。

 

 陈庆勇律师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财产处置的辩护与代理》为题作报告,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为切入点,阐释其保护法益以及《刑法修正案(十一)》体现的“法益恢复”,结合法条分析非吸金额和重复投资行为的认定,提出对“收回本金”“获得回报”的理解,总结退赃退赔工作的有效展开路径。

 

 陆而启副教授从理论角度对前三位报告人提出的实务问题与经验进行了回应,展现了涉案财产处置所涉及的各种专门程序,揭示了刑事诉讼部分的处理、附带民事诉讼以及民事退赔方面之间的关系,特别提醒到涉案财产处置在侦查阶段已经开始,财产权的辩护和代理工作就可以同步展开。

 

第 一 单 元

 

 

 第一单元由刑诉委委员、北京尚权(厦门)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李月玲主持。

 

 发言环节中,刑诉委副主任、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部主任汤智琦回应主旨发言提及的非吸案件办理情况,从开设赌场类案件出发提出应着重区分涉案财产性质的观点;刑诉委副主任、福建旭丰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鑫伟提出今日研讨会主题的意义所在,并结合案例提供做好辩护工作的方向参考;福建信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吕平幽默而富有激情地介绍其办理的成功案例,用专业经验从细节中发现破绽;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张旭华结合亲办案例与涉案财产处置现状,提供了“强调财产属性优于证据属性”“充分利用刑诉法第117条、第279条”“尝试建立独立的涉案财产第三方托管机构”三方面解决途径。

 

 与谈环节中,广东啸风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副院长蔡华律师结合目前司法实践中的现实情况,概括阐述了刑事涉案财产处置中的乱象和律师辩护、代理的痛点、难点及无奈;刑专委委员、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锦前从刑法第六十四条出发进一步梳理犯罪所得的界定、范围,提出犯罪所得不包含犯罪所生之物的观点,并用案例分析比例原则、犯罪情节轻重对涉案财产处置的影响;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文龙律师对第一单元的发言进行了总结。指出在司法实践中,刑事涉案财产存在查扣冻范围随意、追缴范围随意、举证说明随意和认定结论随意等四个方面问题。他提出为了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刑事涉案财产,应当灵活运用无罪辩护、量刑辩护和主动举证三种辩护方法,坚持及时、坚定的辩护原则和积极沟通的辩护态度。

 

第 二 单 元

 

 

  第二单元由刑专委委员、北京尚权(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边明舒主持。

 

 发言环节中,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福建壶兰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南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吴国章辨析涉案财物的内涵,重点分析涉案财物处置的优先权问题,并从认定违法所得、没收作案工具两方面讲解比例原则的运用;刑专委副主任、北京德恒(厦门)律师事务所刑专委主任何双全分析刑事涉案财产处置问题日益受到关注的成因,并分享了刑事辩护和代理中的应对思路;刑诉委委员、北京康达(厦门)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卢福东梳理辩护节点,分析案外人在刑事涉案财产处置中的困境及代理思路;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尚权经济犯罪研究与辩护部主任张晓凯从自身办理的案件出发,为解决大额涉案财产处置的僵局问题提出引进资产人破产重整程序的观点。

 

 与谈环节中,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管委会委员、刑事部主任郑文鑫回应吴国章律师提到的作案工具没收问题,建议通过多角度多途径争取权益,对涉案财产处置应给予重视、及时介入;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北京尚权(深圳)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宇鹏提到刑事涉案财产处置乱象丛生,甚至出现法律规定与实践操作相矛盾的现象,但这也给了当事人及辩护人更大辩护机遇。

 

 本次研讨会紧密关注刑事辩护与代理中的疑难点,研讨成果丰富,深化了参会人员对刑事涉案财产处置的辩护与代理的理解与把握,达到了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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