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冤者援助计划案例WOUNDED AID CASE

蒙冤者援助计划案例 | 甘肃张恩茂强奸案纳入蒙冤者援助计划

作者:尚权律所 时间:2017-04-06

一个因七起强奸罪(其中一起为未遂)被判处无期徒刑的被告人在一审宣判后一直在喊冤。原因何在?七起强奸罪告破的背后是否存在隐情?

2011年12月7日,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恩茂犯强奸罪,非法持有弹药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收益罪。数罪并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000元。一审宣判后被告人以控方指控七起强奸犯罪(其中一起未遂)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提起上诉。

二审维持原判后,张恩茂开始在狱中不断申诉,并求助于“蒙冤者援助计划”。因卷宗不全,不足以论证是否符合援助条件。在此情况下,“蒙冤者援助计划”的志愿者——甘肃英之剑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杜平律师决定义务帮助调取张恩茂案的全部卷宗并形成详细的法律意见书。经项目组论证后,张恩茂案正式纳入“蒙冤者援助计划”。杜平律师为该案的援助律师。

基本案情

一、被告人:张恩茂,又名张振虎,男,汉族,初中文化,生于1974年2月25日,住甘肃省正宁县山河镇蔡峪村三组,系出租车经营户。2010年6月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15日被逮捕,现在甘肃省平凉监狱服刑。

二、涉案罪名:强奸罪,非法持有弹药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收益罪

三、判决结果及申诉情况

2011年12月7日,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恩茂犯强奸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非法持有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收益罪,判决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数罪并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000元。一审宣判后被告人以控方指控七起强奸犯罪(其中一起未遂)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提起上诉。2012年5月14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该案仍在申诉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