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冤者援助计划案例WOUNDED AID CASE

蒙冤者援助计划案例 | 董淑平律师对辽宁王斌抢劫案申诉提供法律援助

作者:尚权律所 时间:2017-04-06

“酒不能乱喝,话不能乱说”。这句话用在王斌身上在恰当不过了。2008年初因为一次酒后说的一句话,数月后他却因此陷入囹圄,被定性为教唆抢劫而判处无期徒刑。8年过去,王斌的妻子依旧奔波在申诉的路上,而王斌被警方带走时还未满月的儿子却因为缺少关爱成为问题儿童。

2016年,王斌抢劫案经过蒙冤者援助计划专家论证组论证,符合援助的标准。蒙冤者援助计划志愿者——辽宁董淑平律师事务所主任董淑平义务为王斌案申诉提供法律援助。

基本案情

因为做生意与本地生意人魏刚结怨,遂在酒后起意让张海江去打魏刚,但酒醒后就打消了这个念头。偶然的一次机会,王斌带着张海江去生意伙伴家巧遇魏刚,他也就顺便告诉张海江魏就住在楼上。

数月后,魏刚及其妻子在家中遇害。抢劫者为张海江与王福新,抢劫的原因是王福新生意失败想弄点钱,所以盯上了当地有钱人魏刚。

而王斌,正是因为几个月前的酒后之言被定性为教唆,带着张海江偶遇魏刚被定性为故意为之。最终王斌因抢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吊诡的是,一审后,辽宁省高院撤销原判发回重审,鞍山市中院在没有新证据的情况下判决被告人犯罪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