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是检察刑事业务考评的全新尝试。基于案-件比与检察官个人考评挂钩,无论是通过降低件数直接降低案-件比,还是通过扩大案数间接降低案-件比,都可能会对检察官客观义务的履行造成一定干扰。龃龉之处既源于考评体系作为法外次生规则的局限,也囿于案-件比的额外件数设置过于理想化。为了实现案-件比指标考评体系与检察官客观义务之协调,额外件数的认定应充分考虑其与检察官办案质
摘要:现行刑事立法采取了将所有犯罪规定在一部刑法典中的模式,没有在行政法、经济法等法律中直接规定构成要件与法定刑,导致刑法典中出现大量的绝对空白刑法规范与相对空白刑法规范,并且形成了自然犯与法定犯一体化的立法体例。法律保留原则、明确性原则与比例原则是宪法原则;绝对空白刑法规范违反了法律保留原则,相对空白刑法规范不符合明确性原则;自然犯与法定犯一体化的立法体例不符合比例原则。只有改变现行刑事立法
摘要:现行刑事立法采取了将所有犯罪规定在一部刑法典中的模式,没有在行政法、经济法等法律中直接规定构成要件与法定刑,导致刑法典中出现大量的绝对空白刑法规范与相对空白刑法规范,并且形成了自然犯与法定犯一体化的立法体例。法律保留原则、明确性原则与比例原则是宪法原则;绝对空白刑法规范违反了法律保留原则,相对空白刑法规范不符合明确性原则;自然犯与法定犯一体化的立法体例不符合比例原则。只有改变现行刑事立法
摘要:现行刑事立法采取了将所有犯罪规定在一部刑法典中的模式,没有在行政法、经济法等法律中直接规定构成要件与法定刑,导致刑法典中出现大量的绝对空白刑法规范与相对空白刑法规范,并且形成了自然犯与法定犯一体化的立法体例。法律保留原则、明确性原则与比例原则是宪法原则;绝对空白刑法规范违反了法律保留原则,相对空白刑法规范不符合明确性原则;自然犯与法定犯一体化的立法体例不符合比例原则。只有改变现行刑事立法
一、引言从刑法缘起及其进化中可以发现,无论是纵向的历史考察还是横向的比较研究均表明,依靠一部法典或刑法治天下的时代已成为过去。在中国古代,刑法曾代表了全部的法律。在古老的巴比伦,《汉谟拉比法典》也基本是以刑法为主。然而随着社会的分化和现代发展,刑法独步天下的局面已不复存在,法律体系的复杂化和专门化成为法律进化的趋势,刑法也因此愈加发达,从单一文本或法典发展为非常复杂的刑法体系,因而需要借助系统
2021年是尚权律师事务所成立十五周年。十五年来,尚权始终关注、参与、积极推动我国刑事辩护法治发展,在理论与实务上不断探索创新,致力于刑事辩护朝专业化、规范化、精细化和学术化方向发展。自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在全面依法治国方针的指导下,我国刑事辩护制度立法和实践取得了新的巨大进步。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确立、刑事诉讼程序的繁简分流、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法律援助制度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