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尚权律所 时间:2026-07-03

杨岚
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律师
尚权金融证券犯罪研究与辩护部副主任
近日,我所杨岚等律师办理的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检察机关对林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2024年11月,北京市某某大队获悉吴某通过微信付款、快递邮寄的方式向多人出售野生动物制品情况,后发起集群打击。2024年11月至2025年7月期间,先后抓获向吴某购买砗磲的多名买家。
2026年4月,杨岚等律师接受林某某的委托介入本案。经与当事人了解情况、梳理全案证据,围绕林某某主观明知问题展开充分论述,并综合全案情节认为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形,提交应予作出不起诉处理的辩护意见。
2026年6月,检察机关对林某某作出不起诉处理决定。本案至此终结。
该案是杨岚律师承办的又一起因购买砗磲涉嫌本罪、最终不起诉处理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