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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权20周年丨创始人张青松:没有我,尚权律所还在

作者:尚权律所 时间:2026-04-21

 

人物简介

 

张青松,西南政法大学毕业,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曾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青海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律硕士导师、北京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等职。自1993年从事专职律师工作以来,以其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深受嘉许,曾被媒体评为“全国律师界十大新闻人物”等。

 

2026年2月9日,临近春节,在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尚权律所),一位穿着冲锋衣的高个子律师从外面走进来,身形清瘦,头发有些许灰白。他健谈、直率,眼镜片后的眼睛明亮、眼神坚定,说话时微微扬起下巴,对认可的事情不吝夸奖,对不认可的事情直言批评。讲到基层政务工作者的辛苦,他为之动容;聊起专业的法律问题,他又立刻严肃起来。

 

他就是张青松。三十多年前,他从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出发,持续努力,直至成长为全国著名的刑事辩护律师。2006年,他创办全国首家只做刑事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尚权律所,转眼已是二十年。

 

从山东县城到北京

 

张青松的律师生涯,始于1993年。那一年,他从西南政法大学毕业,被分配到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刚报到不久,他就找到检察长,表达了想去司法局从事律师工作的想法,此后便开始了律师执业生涯。

 

当律师的第一年,张青松办理了上百起案件,第三年就入围了“山东十佳律师候选人”。之后,开始有人排队找他代理案件。农家子弟出身的张青松对基层群众的感情深厚,不收取费用的案件占到了30%。

 

1996年,山东省司法厅选拔了30名精通法律、外语和计算机的法律服务人才进行为期一年的脱产学习,其中就包括张青松。1997年,这批人才被安排到北京、香港等地考察学习。在这次考察中,张青松了解到不同地区的律所运营模式和律师工作方式,深感大城市律师的办案理念与自己以往的完全不同。于是,他决定到北京发展。

 

1997年7月,张青松带着上大学时用的红皮箱,装上几件衣服、几本书,奔赴北京,先后在多家知名律师事务所执业,主要从事刑事辩护业务。

 

2002年,某影视演员因涉嫌偷税罪(编辑注:该罪名现已修改)被依法逮捕。张青松与许兰亭、钱列阳、李肖霖组成律师团,接手该案。2003年,该案经过成功辩护后,当事人被检察院不予起诉。四位年轻律师因此案声名鹊起,一时在律师界引起广泛关注。那一年,张青松34岁。

 

此后,张青松参与辩护了一系列具有社会影响力的案件,比如,江苏铁某公司税案、江西南昌某牙医非法行医案、外国公民在我国境内贩毒案、刘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等。与之对应的是,“全国律师界十大新闻人物”等多项荣誉接踵而至。

 

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2006年,我国刑事辩护业务发展遇到“瓶颈”。1996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后,规定律师可以在侦查阶段介入刑事案件。但在实践中,“会见难、阅卷难、调查难”等问题依然存在,许多律师选择退出刑事辩护领域。

 

“大家都认为这个领域很难,都不愿意做,那我们是不是可以独走这条路?”张青松萌生了办一家只做刑事业务的专业律所的想法。

 

这个想法并非一时冲动。自2004年起,张青松就开始调研论证,征求了一线刑辩律师及刑法学者的意见。大家一致认为,一家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对推动我国刑事司法建设具有积极意义。2005年,张青松还专门去国外考察了几家刑事专业律所。“那些律所的规模都不大,但专业化程度很高,运转良好。他们行,我们也一定行。”张青松回忆道。

 

2006年,经过充分准备,张青松拿出自己做律师以来赚的大部分积蓄,低调地成立了尚权律所。他立下铁规矩:“哪怕代理费再多,非刑事诉讼案件也一概不收。”

 

在那个年代,只做刑事辩护面临经济收入和执业风险的双重压力。张青松做好了最坏的打算:第一年亏,第二年平,第三年盈利。“我时刻准备着应对这个所随时垮掉的局面。”他说。

 

但让所有人都没想到的是,尚权律所第一年就盈利了。这个成绩让张青松和同事们备受鼓舞。通过几年的实践与探索,尚权律所逐渐形成了自己的办案风格与特点,在业内的影响力越来越大,办所理念也得到了更多人的认同。

 

此后,在国内一些重大刑事案件中,几乎都有尚权律所律师的身影,例如,“药神”陆某销售假药案、“百名红通人员”之白某职务侵占案、“某基金老鼠仓”马某案、某租宝非法集资案、昆明某有色金属交易所非法集资案等。尚权律所依靠团队协作办案的业务模式日趋成熟,内部管理制度也逐步建立并得到有效完善。

 

专业律师的两层境界

 

只做刑事案件,是不是意味着专业水准自然就高?对此,张青松并不这么看。“懂法律是律师的基本素养,如同记者需要识字一样。你必须比其他律师做得好,才有资格说你是专业的。”他说。什么是“比其他律师做得好”?张青松对此有两层理解。

 

第一层,站在高处看问题。尚权律所成立后,做了很多“不赚钱的工作”。2007年,死刑复核权收归最高人民法院。尚权律所向社会承诺:凡是死刑复核案件,全部免费代理。律师在接手案件后,详细记录递交材料的全过程、法官如何接待等情况,形成报告提交给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非常重视,他们没有想到律师在实践中会遇到这些困难。”张青松回忆。后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律师办理死刑复核案件的司法解释时,采纳了该报告中的多项建议。

 

2013年《刑事诉讼法》实施后,尚权律所又开始做《新刑诉法实施状况调研报告》。律师把办案过程中的亲身经历记录下来——什么时间、什么地点、遇到了什么困难,不加任何个人评价,只记录事实,整理成册,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相关负责人表示:“你们的报告非常好,能不能经常做?”于是,原本一年一次的报告,后来改成每季度一次。再后来,当《刑事诉讼法》修改时,尚权律所提交了相关建议稿,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肯定。多年来,尚权律所做的这些贡献,为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了解制度运行实况提供了重要参考。

 

第二层,深入微观的洞察。“所有律师基本上都熟悉法律条文,但你了解刑事审判法官的思维逻辑吗?从当事人的表述和眼神中,你能否读懂他内心的需求?如何让他感受到你的价值?这需要依靠大量的经验积累,不是只读书就能做到的。”张青松说。

 

“刑辩界的风向标”

 

在尚权律所成立之初,张青松就有一个举办刑辩论坛的想法。

 

“我想让尚权律所产生影响力,成为一个发出律师声音的平台。只有具有影响力,才能吸引社会各界的关注,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助推我国刑事法治进步。”张青松的这个想法在实践中催生了尚权刑事辩护论坛。

 

2007年10月,首届尚权刑事辩护论坛在北京举办,主题是“信念·信心·信仰——刑事辩护律师的光荣与梦想”。此后,该论坛每年一届,从未间断,直到2025年已经举办了19届,被业界称为“刑辩界的风向标”。该论坛持续邀请著名法学专家与来自全国各地的律师探讨刑事领域的热点问题,就相关问题进行理论探索和实践研究。

 

规模大了,影响广了,但张青松更看重的是该论坛的功能——为全国的刑辩律师提供一个交流、学习的平台,同时让法官、检察官、律师、学者等坦诚地坐在一起,平等交流,增进理解,减少隔阂,从而促进刑辩律师专业化水平的提高。在他看来,法治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控、辩、审、学者在交流时没有屏障。

 

“尚权”二字的分量

 

对于律所的名字,张青松曾认真地想过。当时,他征求了几位学者的意见,最后定了“尚权”——“尚法护权,以个案推动法治进步”。

 

张青松认为,律所不能打上太深的个人烙印。“创始人的天然影响一直在,但这不利于律所的长远发展。其他合伙人会有顾虑,施展不开。人的生命和精力有限,当你不愿意工作或无法工作时,别人为什么还要用你的名字?所以,律所要取一个与我自己无关的名字。在这里,任何人都可以当家作主。”

 

从尚权律所成立的第一天起,张青松就在做一件事:去个人化。“尚权律所是大家的,不是张青松的。”那些年,他几乎每次开会都要讲这句话。后来,他讲得少了,因为大家会觉得,“明明律所是你出钱办的,怎么就不是你的了?”但他坚持用行动证明。

 

为了让年轻人有更多施展才华的机会,张青松选择慢慢退出。2014年,他卸任尚权律所主任职务,由律所内的另一位优秀律师常铮接任该职务。2017年,行业内的佼佼者毛立新接任该职务后,张青松正式退出律所合伙人,连合伙人会议也不再参加。

 

“我告诉他们,以后所有合伙人会议形成的决议,请不要通知我。我放弃一切表决权。你们想怎么干就怎么干,不需要征求我的意见。只有一点:当你们干不下去、想要解散这个团队的时候,请务必通知我,我会回来。”张青松说。

 

自那之后,张青松很少来律所。“心里当然会担心,但我尽量不想律所的事,”张青松说,“当他们通知我参加年终总结会时,我发现,尚权律所发展得很好,每个人都很努力,积极性也很高。”

 

如今,尚权律所已历经四任主任,张青松的称谓也从“张主任”变成了“张律师”。当外人谈起来,可能会说:“尚权律所曾经有个叫张青松的律师。”他很满意这个效果。“这不是我的律所,而是大家的律所。这样一代一代传下去,律所才能发展壮大。”

 

在泽库,被重塑

 

不再担任律所主任的张青松,把更多的精力投入精研业务、培养后辈、参与法律援助公益项目。2018年,在一次自驾游途中,他从收音机里听到司法部“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宣传后,立即响应号召,报名参加该志愿者行动,还特意打电话给工作人员叮嘱称:“一定要把我安排到最艰苦的地方。”

 

最终,张青松被分到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泽库县。泽库县海拔3700米,气候恶劣,一年只有两个月是夏天。此前,泽库县没有一家律所,也没有一名当地律师。

 

2019年7月,张青松开车来到泽库县,成为全县唯一的律师。“那是一种全新的生活,每天都很高兴。”语言不通,他就跟着当地小伙子学藏语。“你好”是“逮猫”,“再见”也是“逮猫”,见人就说“逮猫”,藏族同胞夸他聪明。他住在藏族同胞家里,吃藏餐、穿藏袍、睡帐篷。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他每天和其他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一起上班,从未旷工。

 

在一年多的法律援助工作期间,张青松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65件,解答法律咨询700余人次。从务工人员欠薪、土地承包经营,到赡养老人、子女抚养及婚姻家庭等方面的纠纷,他成了“全能复合型律师”。这些纠纷和他以前办的许多大案、要案相比看似简单,但无论案件大小如何,无论难易程度如何,他都坚持精益求精,全力以赴。

 

真正改变张青松的,不是案件数量,而是他对国家的理解。

 

张青松赶上了脱贫攻坚的关键阶段。他亲眼看到扶贫干部骑着马、开着车,深入每一户牧民家中,一遍遍地解释什么是扶贫,为什么要脱贫。他看到政务中心的一个小姑娘过了下午两点还没吃饭,给一个远道而来的牧民办业务。她说:“牧民来一次不容易,办完再吃。”办完业务后,小姑娘才说太饿了。

 

张青松还看到,在这个只有几万人口的小县,政府投入了大量资金修路、建基础设施。“修一条到牧区的路,从经济账上算是亏本的。但如果不修路,这些高原上的人就永远生活在闭塞中,”张青松说,“国家投入大量资金、人力去扶持偏远地区,让那里的人们生活得舒服、有幸福感。这是我们坐在办公室里想象不到的。”

 

2019年8月,在张青松的倡议下,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泽库县司法局联合举办“泽库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研讨会”,并发出倡议:以泽库县为试点,从东部发达地区选派志愿律师与当地展开联建,探索解决西部法律援助资源匮乏问题的新模式,力争形成“泽库模式”,并在西部的无律师县推广。该倡议得到全国十余家律师事务所的积极响应。

 

泽库的经历让张青松深感法律服务资源分配的不平衡。“当务之急,不是让刑事辩护业务变得多么高端,更重要的是让没有律师的地方有律师。”

 

2021年,继深圳分所、厦门分所、合肥分所之后,尚权律所在青海省西宁市成立了其在全国的第四家分所,为完善青海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贡献力量。2023年,尚权律所西宁分所联合几家律所筹集了100多万元,在青海省法律援助基金会设立了“点亮星空——农牧区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培养项目”,专门培养青海当地的法律服务工作者。“培养当地律师比派律师过去更好,因为没有语言文化的隔阂,能真正扎根。”这是一项长期工程,虽然需要时间,但张青松觉得值得。

 

“没有我了,它还在”

 

对于尚权律所,张青松没有什么不放心的。“这几年律所引进了很多新人,有的当了合伙人,律所比我在的时候更有影响力,大家都干得有声有色。”

 

同时,张青松也有更高的期待。“我希望律所的格局更高一些,多站在国家层面看问题。在人类历史进程中,每个职业都很渺小,但每个职业又都不渺小。刑辩领域有句话叫‘以个案推动法治进步’。大家各司其职,做好自己的本分,才是最大的正义。律师的本分是办好每起案件,但更要超越优秀,做一名高尚、有格局的律师。”

 

如今回到律所时,张青松偶尔还会忍不住问:“实证报告还在做吗?我们还参与修法吗?公检法召开相关研讨会,我们还参加吗?”无论回应如何,他已经很满意了。“大家不一定非要按我的方法做。如果尚权律所发展成大家的律所,那比我设想的格局更高。来尚权律所的律师都能实现自己的追求,在社会上受到尊重,这就很好。”

 

正是因为尚权律所在专业度、影响力、美誉度等多个方面都已深耕有成,张青松才能经常回到山东省临沂市的老家,陪伴80多岁的母亲。他还出资在村里办了老年活动中心,有棋牌室、乒乓球室和1万多册图书。逢年过节,他还出钱组织当地老人举办文艺活动。在采访中,他拿出手机给本刊记者看了一段视频:在乡村舞台上,一位81岁的老人演唱《白毛女》,台下的村民听得津津有味。

 

当年,那个“时刻准备着律所垮掉”的创始人,如今放心地说:“没有我了,它还在。这是最大的欣慰。”对一个创始人而言,这句话,便是最深情的寄托。

 

 

来源:《法律与生活杂志》2026年4月

作者:丁杰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