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尚权律所 时间:2026-04-13
2026年4月10日上午9时,由安徽大学法学院主办、北京尚权(合肥)律师事务所协办的“尚权法学名家讲堂”第四讲在安徽大学磬苑校区成功举行。

本次讲座特邀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名誉院长、博士生导师、著名法学家樊崇义教授担任主讲嘉宾,围绕《第四次〈刑事诉讼法〉修改的理念要求和标准》作专题报告。安徽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汪海燕教授主持本次讲座。讲座内容兼具理论深度与实践价值,吸引了众多师生及法律实务界人士到场聆听。

一、第四次《刑事诉讼法》修改的理念和标准
讲座伊始,樊崇义教授从第四次《刑事诉讼法》修改的时代背景与基本定位切入。他指出,2023年9月7日发布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已将《刑事诉讼法》列为第一类立法项目,表明本次修法条件成熟,具备较为充分的现实基础。

在此基础上,樊崇义教授强调,本次修改与前三次的根本区别在于,其不再仅以制度修补为目标,而是以“司法现代化理念”为根本标尺。中国特色司法现代化应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传承中华优秀司法文化(如“慎刑”理念),并在改革开放中吸收人类司法文明成果。
他进一步指出,实现司法现代化必须尊重司法发展规律,将现代化目标与司法规律有机统一。具体而言,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司法职能的演进规律。司法权由早期与行政合一,逐步发展为审判权、起诉权与辩护权相互分立、相互制约的格局。保障辩护权,是司法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第二,诉讼模式的转型规律。刑事诉讼经历了由压制型向权利保障型转变,当前正逐步迈向以协商为特征的“协商型诉讼”,体现出由对抗走向合作的发展趋势。第三,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发展规律。我国刑事诉讼制度沿着“科学、民主、文明”的路径不断发展:1979年确立“有法可依”,1996年引入“无罪推定”,2012年确立“尊重和保障人权”,2018年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整体上呈现出持续迈向现代法治的内在逻辑。
二、以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决议为指导,坚持改革开放的总方针,科学立法,开放修法
樊崇义教授指出,刑事诉讼法的完善不仅应当遵循司法现代化理念,还必须以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坚持科学立法与开放修法相统一。
在开放修法过程中,如何正确对待全人类司法文明成果、如何借鉴国外成熟立法经验,是本轮修法面临的重要课题。与联合国刑事司法最低限度标准的有效衔接,是当前修法的重要方向。我国虽已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但尚未完成批准程序,其确立的相关原则仍对我国制度完善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在此基础上,未来修法应围绕公正审判这一核心目标,重点完善相关制度,包括:司法独立、公开审判、无罪推定、辩护权保障、审判期限控制、法律援助、庭审质证、不自证其罪、裁判复审、一事不再理及沉默权等国际通行的基本标准。对于现行刑事诉讼法中已有的原则性规定,应进一步细化;对于制度空白,应适时引入并进行本土化转化,从而提升制度的体系性与可操作性。
三、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刑诉法第四次修改的必要性
樊崇义教授指出,推动第四次《刑事诉讼法》修改,还需充分认识本轮修法的现实必要性。首先,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更高期待,是推动修法的现实基础。其次,矫正“重实体、轻程序”的长期倾向,是实现公正司法的内在要求。再次,顺应司法现代化与国际法治发展的趋势,是制度完善的时代要求。最后,弥补现行制度不足、提升规范可操作性,是修法的实践动因。
四、刑事诉讼法第四次修改重点问题思考
在讲座的最后,樊崇义教授指出,在《刑事诉讼法》第四次修改中可重点把握以下十三个方面。第一,建构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法架构和体系。第二,明确监察权的定位和入法。第三,增设和加强以审判为中心的原则、制度和程序。第四,建构轻罪治理及刑事协商制度和程序。第五,进一步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程序的设置。第六,完善刑事证据制度。第七,完善辩护权保障制度。第八,废除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完善强制措施。第九,调整渎职案件管辖权。第十,健全涉案财物处置制度。第十一,增设违反程序的制裁后果。第十二,完善缺席审判制度。第十三,建立涉外刑事诉讼程序。
樊崇义教授主讲环节结束后,进入互动提问环节,由安徽大学法学院刘少军教授主持。樊崇义教授就现场提问的“管辖权的扩张”“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的衔接”等问题进行了细致解答。

随后,我所合伙人胡佼松律师作与谈发言。他首先对樊崇义教授的到来表示衷心感谢,并结合自身正在办理的具体案件,从实务角度分享了对辩护权保障制度完善的思考。他指出,借助《刑事诉讼法》第四次修改的契机,刑事证据调查令制度具有进一步拓展空间,可探索由民事领域向刑事诉讼领域延伸,以更好保障辩护权的实现。

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少军在总结发言中,对樊崇义教授的精彩讲授表示高度评价。她指出,本次讲座不仅体现了对公平正义的不懈追求,也展现了深厚的学术素养,兼具科学性、系统性、前瞻性与实务价值。

整场讲座历时近两个半小时,现场气氛热烈。樊崇义教授的讲授高屋建瓴、提纲挈领,为与会人员带来了深刻的理论启发与实践思考。在热烈掌声中,本期“尚权法学名家讲堂”圆满落幕。未来,北京尚权(合肥)律师事务所与安徽大学法学院将进一步深化合作,持续推出高质量讲座与学术活动,努力为广大师生及法律实务界人士搭建更高水平的交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