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权学习SHANGQUAN LEARNING

学习回顾|李嘉诚主讲:《当下司法环境与社会思潮中强奸案件的破局之法》

作者:尚权律所 时间:2025-04-29

2025年4月28日晚,尚权周学习如期进行。尚权律师事务所北京总所、深圳分所、厦门分所、合肥分所、西宁分所多位律师、律师助理参与了本次学习。同时,本次周学习对外开放报名,四十余位律师同行在线一同参与。

 

本次学习的主题为《当下司法环境与社会思潮中强奸案件的破局之法》,由广东知恒(总部)律师事务所刑事中心委员、张楠楠刑事律师团队核心成员李嘉诚律师担任主讲人。

李嘉诚律师首先结合其办理强奸案的亲身体会,介绍了当下司法环境中司法机关对性侵类案件一般裁判标准存在的问题,包括:1.重言辞,轻客观,迷信所谓的“非亲历不可知”;2.性同意证明难度大,强迫证明标准低;3.程序性法律法规形同虚设,程序辩护流于形式。并提出积极收集、运用、解释客观证据以推翻言词证据的应对方法。其次,通过讲解相关法条及其他参考案例,详细介绍如何对证据进行精准审查以证明被告人未违背妇女意志的关键。再者,李律师点明在无实质性性关系的案件辩护策略中,核心在于嫌疑人是否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同时提出可从被害人是否有伤痕、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的关系、案发地周围环境、双方独处原因等等要素着眼。此外,李律师结合樊某被控强奸罪一案阐述了其对强奸罪中止形态进行认定分析的思路。最后,李律师提出基于公众朴素情感和强奸罪的私密性,相较其他案件强奸罪更增添了一层辩护难度。而在当事人面临不实指控时,作为辩护律师需要在合法合理的范围内,尽力回归客观案件事实,让无罪的人免受冤屈。

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旭华律师进行了与谈。张旭华副主任结合李律师的主讲发言及自身办案经验,提出了强奸罪的四点办案方向:第一,基于强奸案件的私密性,须充分重视对外围证据的分析,将证据分析做到极致;第二,除重视辩护策略的制定外,须充分重视被害人诉求,积极应对被害人诉求并及时固定相应证据;第三,案件核心须落脚于对案发时被害人的心理分析,争取办案人员对自愿性的认可;第四,须积极取证。可申请调取全部同步录音录像,并将录音录像体现的讯问/询问内容与纸面笔录进行对比,以还原全面案件事实。

北京尚权(合肥)律师事务所的项宇律师分享了其认为在强奸案件中虽然存在程序性辩护不受重视的境况,但程序问题依旧有辩护必要和空间的观点。同时结合南昌锜振东强奸案,就被害人事前、事中、事后自愿性对强奸罪定罪影响一问与李嘉诚律师进行了进一步探讨。

 

本次学习持续一小时,通过李嘉诚律师的分享、张旭华律师的与谈及项宇律师的探讨,参会人员对当下司法环境与社会思潮中强奸案件的破局之法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受益良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