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权学习SHANGQUAN LEARNING

学习回顾 | 张宇鹏主讲:《非法集资案件罪名分离的路径》

作者:尚权律所 时间:2024-04-17

2024年4月15日晚,尚权周学习如期进行。尚权律师事务所北京总所、深圳分所、厦门分所、合肥分所及西宁分所多位律师、律师助理通过线上与线下结合的方式参与了本次学习。

 

 

本次学习的主题为《非法集资案件罪名分离的路径》,由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北京尚权(深圳)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宇鹏担任主讲人。

 

张宇鹏律师的此次分享集中于非法集资案件中此罪彼罪、罪与非罪问题,他首先介绍了共同犯罪的不同学说及实践认定。接着,张宇鹏律师从非法集资司法解释第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出发,结合最高检指导案例第175号——张业强等人非法集资案及亲办的集资诈骗罪案例分析“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以厘清集资诈骗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分离路径,提出知情程度是分离二者的核心。最后,张宇鹏律师通过分享其办理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无罪辩护思路,对非法集资案件罪名分离的路径作出总结。

 

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旭华律师、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晓凯律师、尚权经济犯罪研究与辩护部副主任赵正武律师、尚权金融证券犯罪研究与辩护部副主任蓝子良律师等与会人员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的罪数问题、利诱性问题等方面先后发表了自己的见解。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赵天红会后针对这一问题以文字形式发表了意见。

 

本次学习持续了近两小时,与会人员讨论激烈、深入,对集资诈骗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区分及辩护思路的展开有了更深刻的思考,收到了良好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