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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届论坛回顾丨樊崇义:两项重大改革的理性思维与律所建设的三个阶段

作者:尚权律所 时间:2022-11-08

编者按

 

2022年11月6日,第十六届尚权刑事辩护论坛在北京市成功举办。本届论坛由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与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论坛的主题是“新时代刑事辩护:挑战与展望”。本届论坛采用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共有40余名专家学者、法律实务界人士在现场出席了本届论坛,在线实时收看达4.5万余人次。

 

以下是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名誉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樊崇义在论坛上的发言,整理刊发以飨大家!

樊崇义

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名誉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各位上午好,尚权举办了第十六届刑事辩护论坛,我已经连续参加了十五届了,好像只有一次没有参加。根据大会的安排和最近的思考,我今天想讲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认罪认罚与少捕慎诉慎押两项重大改革的理性思维,即两项制度发展到今天,在理论上我们要解决哪些问题?第二个问题,根据大会主题“新时代刑事辩护——挑战与展望”,关于律师事务所的建设问题我也有几句话要讲。

 

一、两项重大改革的理性思维

 

先讲第一个问题:两项重大改革的理性思维。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不断谱写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篇章,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庄严历史责任。继续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首先要把握好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的一段讲话,本人在学习过程中很受启发。习近平总书记特别指出,对任何事情不仅要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当前在律师界,尤其是刑事辩护律师要正确地理解认罪认罚和少捕慎诉慎押这两项重大改革。实践出现了许多的问题。我们经过这一两年的实践,关于认罪认罚从宽改革,有学者称 “压制了当事人的自愿性”,认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问题是当前非常突出的问题。比如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口供的问题,口供又恢复成“证据之王”,证明标准降低了。还有律师权力派生出来的律师的法律帮助问题,有的律师在认罪认罚中,已经转化为司法机关的合作者、配合者,而不是为当事人来辩护。

 

思考这些问题出现的原因,我认为都是因为在理念和认识,立场观点和方法上,根基不深,站得不牢,走偏了方向。因此,强化理性和哲理的思维是当前首要的话题,我总结以下几点。

 

第一个思考,对这两项改革我们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唯物主义立场,正视刑事犯罪生态的客观变化,把认罪认罚、少捕慎诉慎押两项改革搞好。改革要根据客观依据,我们经常讲的“两个80%”,就是刑事犯罪生态的变化,80%的案件属于轻罪,80%的犯罪嫌疑人认罪,这个客观事实我们司法对策必须做相应的转变和改革。这是理性思考的第一点,要坚持马列主义的唯物论与认识论的方法,认清当前的犯罪生态。

 

第二个思考,两项重大改革是中华民族优秀法制文明,我把它叫做慎刑思想的延续和发展。纵观我国历史,历朝历代刑法都是治理社会的主要手段,基本实行重刑严酷之法。但是与重罚酷刑相适应,从春秋战国一直到宋元明清,各个朝代都存在着多种形式内容的慎刑思想。这方面我也有专题的文章,就不在这里讲它的发展过程了。我认为慎刑思想是属于中华民族传统优秀的刑事法制文化,我们理应发扬光大。慎刑思想的理念成为我国各项刑事政策的文化基础,绝不可以忽视。两项改革也是我党我国同刑事犯罪长期斗争的经验总结。即区别对待、宽严相济;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可押可不押的不押。这是刑事政策的延续和发展。这方面我也有专题文章,就不展开了。这是第二个思考。

 

 第三个理性的思考,就是从哲理和哲学上来讲,要秉持人本主义的立场,以人民为中心的情怀。“你办的不是案子,而是一个人的人生”,这句话在全国都很流行。我们整个刑事诉讼从哲学上来讲,一定要坚持人本主义、人文关怀。这些基本的观点、立场、方法是两项改革的哲理依据。所以我们要加强人权保障,包括律师辩护的全覆盖,认罪认罚当中的自愿性问题,律师的帮助问题。这一系列改革措施最基本的哲学立场就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本主义的立场。大家要善于在实际工作中运用这些理念,来指导和参与认罪认罚与少捕慎诉慎押这两项改革的活动。这是我今天讲的第一个问题。

 

二、律师事务所在新时代的建设与发展

 

 第二个问题,关于律所的建设和发展,也就是新时代律师事务所的挑战问题。我认为一个律所的发展,特别在新时代如何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所有的律师事务所发展都要经过三个阶段。

 

 第一个是市场投入阶段。包括案源开发,多办大案要案与资本的积累,要经过一个市场投入阶段。在第一个阶段就是要加大市场投入。

 

 第二个阶段就是品牌创建阶段。经济基础夯实以后一定要创品牌,比如尚权律师事务所的品牌是专业化、精细化、规范化、学术化。一个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在市场投入阶段以后,就会转入品牌创建阶段,律所要创建自己的品牌。如果品牌没有创出来,律师事务所的建设就不能符合市场的需要。

 

我今天重点要讲的还不是这两个阶段,更重要的是第三个阶段——文化建设阶段。任何一个律师事务所的发展,要加强理性建设、文化建设。什么叫文化?什么叫传统?这些问题大家可以来研究。就律师事务所来讲,关于律师制度的文化、案例建设的文化、程序与实体相结合的文化,证据与证明的文化,出庭质证的文化等等。律所要有自己的文化特色。这样才能让我们这个律师事务所适应新的历史时期的需要。所以今天我讲文化投入,就是新时代发展的挑战与标准。我总结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必须要经历这么三个阶段,然后才能走向自由,才能适应时代发展需要。

    

 由于时间关系,我就讲这两个题目,提纲挈领地提示一下,不对的地方希望各位批评指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