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权研究SHANGQUAN RESEARCH

尚权研究丨张雨:如何提高律师的毒品案件辩护水平?

作者:尚权律所 时间:2022-06-30

 

 

张雨

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北京律协商事犯罪预防与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

尚权毒品犯罪与死刑复核辩护部主任

 

 

2022年6月23日国家禁毒办发布了2021年版的《中国毒情形势报告》,笔者对此不清楚感慨良多,一方面我们的禁毒成果斐然,另一方面仍有5万余起毒品案件发生,有7.7万名毒品犯罪被告人需要专业律师的辩护,他们中不乏有人会被处以重刑,甚至是死刑。而在以往众多的毒品案件中,我们却很痛心地看到很多辩护律师的表现不尽如人意,甚至可以说是一塌糊涂,导致被告人没能得到应有的公正判决。不得不说,我们很多同行在毒辩这个领域的专业水平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作为一个常年战斗在毒辩战线上的老律师,在这里为大家分享几点有助于提高毒辩水平的心得。

 

一、毒辩的基础是刑辩,要提高毒辩水平首先要夯实刑辩基础

 

专业的毒辩水平不是凭空而来的,首先需要有深厚的刑辩基础,刑辩基础牢固才能提高毒辩水平,基础打的不牢固就很难有大的提高,“源不深不可望流之远,根不固不可求木之”。

 

毒品案件辩护过程中所用到的约80%的知识和技能都是在普通刑事案件的辩护中就已经有的,只有约20%是毒辩所特有的东西,毒辩脱胎于刑辩,或者说毒辩是刑辩的一个分支,因此我们欲学毒辩,就要先学刑辩,未尝闻有刑辩搞不好却能搞好毒辩的。而在学习毒辩的过程中,也要同时不断地加强自己在刑辩方面的修为,把刑辩技术掌握的炉火纯青。

 

因此,从这个角度上说律师不可以过早地在刑辩领域内再搞过于细的专业化,最合适的方式先从刑辩入手,在熟练地掌握刑辩基本技能后,再考虑走毒辩等某一刑辩领域的专业化道路。

 

二、深入、全面地掌握毒辩知识

 

而在打好刑辩基础之后,就得要熟练掌握毒辩特有的专业知识了。

 

毒品案件之所以特殊,是因为它有太多自己特有的东西,可以说是自成体系;毒品案件之所以特殊,还因为它千变万化,错综复杂;毒品案件之所以特殊,更因为它有太多游离于传统法学理念之外,甚至是完全背离传统法律理论的的潜规则。

 

而需要毒辩律师熟悉的毒辩特有知识,至少可以分为四部分:一是法律法规,二是学术理论,三边缘学科知识,四是实务知识。

 

关于法律法规,毒品犯罪的相关规定很多,有实体法方面的,也有程序法方面的,林林总总,大大小小,数以百计,且很多内容语焉不详,晦涩难懂,往往需要深入钻研,并结合实务才能准确理解。

 

关于学术理论,对此也有很多学界人士对毒品犯罪进行过深入的探讨和研究,比如说关于毒品犯罪的未遂标准,就有多种学说,这对于找到辩护观点很有帮助。

 

至于说毒品案件的边缘学科,那可就多了去了,典型的比如有机化学,这对制造毒品案件的辩护很有帮助。但有机化学和法学隔行如隔山,让一个学法的人去研究有机化学,其难度可想而知。

 

如果说前边三种还能在书本上学到,那么实务知识就只能靠在办案去积累了,这是指毒品犯罪在司法实践中所特有的一些习惯、方式、潜规则,甚至很多属于暗黑范畴。这些实务知识在办理毒品案件中很重要,如果不了解的话往往在办理毒品案件中摸不着头脑,比如制造毒品的基本原理,毒品交易的特殊方式,公安机关侦破毒品案件的特殊手段,等等。

 

同时还要强调的是,研习毒辩知识还须做到既要广又要精,要全面而不能片面,要深入而不能只流于表面。对毒辩知识不能一知半解,不能以偏概全,否则就会出错,甚至出笑话。比如当前流行的程序辩护方式中,我们就经常会发现有同行对程序辩护的相关规定理解过于片面,但却盲目自信,对此详见笔者的另一篇文章《易被误读的五个毒品犯罪程序辩护问题》。

 

三、实战是检验毒辩水平的唯一标准

 

我们常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那么实战就是检验毒辩水平的唯一标准。

 

刑辩、毒辩都是实践出真知的,唯有不断在办案中砥砺才能把自己磨成一把快刀,好的毒辩律师是千百件案子喂出来的。一个成功的毒辩律师不可能只停留在理论上,必然是经过大量案件的洗礼、淬炼,才能把理论知识运用自如,真正起到理论指导实践的作用。

 

而如果没有实践,再多的知识也只是纸上谈兵。要知道,看1000个别人的案例,不如自己亲自操办一个案件。为什么有许多理论功底深厚的学者却无法办好案子,迟到出庭辩护一张口就只是吊书袋子,这无非是因为理论与实践脱节原因。

 

四、及时作好经验、教训的总结

 

如果不及时做好总结,发现问题,就不能积累经验、吸取教训,就难以从办案中得到提高。

 

当我们手上的案子多起来之后,就会有这一种被案件缠身的感觉,每天沉浸在案件之中,疲于办案,却疏于了思考与总结,有好的经验没有及时吸纳、牢记,有失败的教训也没有及时总结吸取,遇到难题也避过,结果下次再遇到还是不会。如此则办再多案子也难以再得到提高。

 

要提高,先总结,总结好的经验,在以后的办案中推广适用;总结坏的教训,在以后的办案中及时预防、避开;办案中如果发现有不懂的问题,更要及时研究,翻查资料,多方请教,把问题搞懂弄清。

 

此外我们在学习、办案过程中,经常会突然发现了一个问题、一个知识点,或是突然就想到了一个观点、学到了一个技巧,就要马上记录下来,否则很快就会忘记了,事后再想找却怎么也记不起是在哪里看到的了。而记录下来后还要及时梳理、整理,使其形成体系,并在今后的学习中不断补充、完善,这样才方便完整,深入地理解、研究毒辩这些千头万绪的问题。比如对毒品犯罪中的毒品纯度问题等的理解,笔者以前就是这样一点一滴积累起来的。

 

以上纯属笔者结合自己的亲身体会得出的几点心得,分享给有志于毒辩事业的同行们。毒辩并不难,只要肯钻研;毒辩并不深,只要肯用心。找对方式,持之以恒,必然能使我们的毒辩水平有一个质的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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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雨

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北京律协商事犯罪预防与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
尚权毒品犯罪与死刑复核辩护部主任

 

 

2022年6月23日国家禁毒办发布了2021年版的《中国毒情形势报告》,笔者对此不清楚感慨良多,一方面我们的禁毒成果斐然,另一方面仍有5万余起毒品案件发生,有7.7万名毒品犯罪被告人需要专业律师的辩护,他们中不乏有人会被处以重刑,甚至是死刑。而在以往众多的毒品案件中,我们却很痛心地看到很多辩护律师的表现不尽如人意,甚至可以说是一塌糊涂,导致被告人没能得到应有的公正判决。不得不说,我们很多同行在毒辩这个领域的专业水平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作为一个常年战斗在毒辩战线上的老律师,在这里为大家分享几点有助于提高毒辩水平的心得。

 

一、毒辩的基础是刑辩,要提高毒辩水平首先要夯实刑辩基础

 

专业的毒辩水平不是凭空而来的,首先需要有深厚的刑辩基础,刑辩基础牢固才能提高毒辩水平,基础打的不牢固就很难有大的提高,“源不深不可望流之远,根不固不可求木之”。

 

毒品案件辩护过程中所用到的约80%的知识和技能都是在普通刑事案件的辩护中就已经有的,只有约20%是毒辩所特有的东西,毒辩脱胎于刑辩,或者说毒辩是刑辩的一个分支,因此我们欲学毒辩,就要先学刑辩,未尝闻有刑辩搞不好却能搞好毒辩的。而在学习毒辩的过程中,也要同时不断地加强自己在刑辩方面的修为,把刑辩技术掌握的炉火纯青。

 

因此,从这个角度上说律师不可以过早地在刑辩领域内再搞过于细的专业化,最合适的方式先从刑辩入手,在熟练地掌握刑辩基本技能后,再考虑走毒辩等某一刑辩领域的专业化道路。

 

二、深入、全面地掌握毒辩知识

 

而在打好刑辩基础之后,就得要熟练掌握毒辩特有的专业知识了。

 

毒品案件之所以特殊,是因为它有太多自己特有的东西,可以说是自成体系;毒品案件之所以特殊,还因为它千变万化,错综复杂;毒品案件之所以特殊,更因为它有太多游离于传统法学理念之外,甚至是完全背离传统法律理论的的潜规则。

 

而需要毒辩律师熟悉的毒辩特有知识,至少可以分为四部分:一是法律法规,二是学术理论,三边缘学科知识,四是实务知识。

 

关于法律法规,毒品犯罪的相关规定很多,有实体法方面的,也有程序法方面的,林林总总,大大小小,数以百计,且很多内容语焉不详,晦涩难懂,往往需要深入钻研,并结合实务才能准确理解。

 

关于学术理论,对此也有很多学界人士对毒品犯罪进行过深入的探讨和研究,比如说关于毒品犯罪的未遂标准,就有多种学说,这对于找到辩护观点很有帮助。

 

至于说毒品案件的边缘学科,那可就多了去了,典型的比如有机化学,这对制造毒品案件的辩护很有帮助。但有机化学和法学隔行如隔山,让一个学法的人去研究有机化学,其难度可想而知。

 

如果说前边三种还能在书本上学到,那么实务知识就只能靠在办案去积累了,这是指毒品犯罪在司法实践中所特有的一些习惯、方式、潜规则,甚至很多属于暗黑范畴。这些实务知识在办理毒品案件中很重要,如果不了解的话往往在办理毒品案件中摸不着头脑,比如制造毒品的基本原理,毒品交易的特殊方式,公安机关侦破毒品案件的特殊手段,等等。

 

同时还要强调的是,研习毒辩知识还须做到既要广又要精,要全面而不能片面,要深入而不能只流于表面。对毒辩知识不能一知半解,不能以偏概全,否则就会出错,甚至出笑话。比如当前流行的程序辩护方式中,我们就经常会发现有同行对程序辩护的相关规定理解过于片面,但却盲目自信,对此详见笔者的另一篇文章《易被误读的五个毒品犯罪程序辩护问题》。

 

三、实战是检验毒辩水平的唯一标准

 

我们常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那么实战就是检验毒辩水平的唯一标准。

 

刑辩、毒辩都是实践出真知的,唯有不断在办案中砥砺才能把自己磨成一把快刀,好的毒辩律师是千百件案子喂出来的。一个成功的毒辩律师不可能只停留在理论上,必然是经过大量案件的洗礼、淬炼,才能把理论知识运用自如,真正起到理论指导实践的作用。

 

而如果没有实践,再多的知识也只是纸上谈兵。要知道,看1000个别人的案例,不如自己亲自操办一个案件。为什么有许多理论功底深厚的学者却无法办好案子,迟到出庭辩护一张口就只是吊书袋子,这无非是因为理论与实践脱节原因。

 

四、及时作好经验、教训的总结

 

如果不及时做好总结,发现问题,就不能积累经验、吸取教训,就难以从办案中得到提高。

 

当我们手上的案子多起来之后,就会有这一种被案件缠身的感觉,每天沉浸在案件之中,疲于办案,却疏于了思考与总结,有好的经验没有及时吸纳、牢记,有失败的教训也没有及时总结吸取,遇到难题也避过,结果下次再遇到还是不会。如此则办再多案子也难以再得到提高。

 

要提高,先总结,总结好的经验,在以后的办案中推广适用;总结坏的教训,在以后的办案中及时预防、避开;办案中如果发现有不懂的问题,更要及时研究,翻查资料,多方请教,把问题搞懂弄清。

 

此外我们在学习、办案过程中,经常会突然发现了一个问题、一个知识点,或是突然就想到了一个观点、学到了一个技巧,就要马上记录下来,否则很快就会忘记了,事后再想找却怎么也记不起是在哪里看到的了。而记录下来后还要及时梳理、整理,使其形成体系,并在今后的学习中不断补充、完善,这样才方便完整,深入地理解、研究毒辩这些千头万绪的问题。比如对毒品犯罪中的毒品纯度问题等的理解,笔者以前就是这样一点一滴积累起来的。

 

以上纯属笔者结合自己的亲身体会得出的几点心得,分享给有志于毒辩事业的同行们。毒辩并不难,只要肯钻研;毒辩并不深,只要肯用心。找对方式,持之以恒,必然能使我们的毒辩水平有一个质的飞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