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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权十五周年访谈丨张旭华:要尽快建立自己的刑辩模型

作者:尚权律所 时间:2021-11-19

张旭华律师是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尚权(合肥)律师事务所主任、刑事合规部主任。曾荣获“2017年度中国律师行业最受关注十大人物”之一,“2017年度刑事辩护杰出成就奖”。

 

张旭华律师先后办理过福建缪新华杀人分尸案再审无罪案(2017年度十大无罪案例)、河南曹红彬伤妻案再审无罪案(2019年十大无罪辩护经典案例)、涉案金额700余亿元的e租宝特大非法集资案、涉案金额1600余亿元昆明泛亚特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马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等案件。办案认真负责,特别重视证据分析与运用,善于制定全面细致的诉讼策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长期致力于刑事法律风险防范研究,并和团队成员一起,为多家外籍在华投资企业家、上市公司及其高管,知名企业及部分初创期企业提供专项刑事法律顾问服务。

 

在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成立十五周年之际,我们非常荣幸采访到了张旭华律师,近距离聆听、感受张旭华律师的刑辩梦想、专业素养与公益情怀。

(主持人:项宇  北京尚权(合肥)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项宇:欢迎张旭华律师接受我们的采访,张律师您好!很高兴能够在尚权律师事务所十五周年之际,对您进行专访。能谈谈您当初如何加入尚权的吗
 
张旭华:主持人你好。我是2015年加入尚权的,当时我给我的导师,也就是西南政法大学刑侦学院的马方教授打了一个电话,我说我想当律师。我导师就给他的同学张青松律师打了一个电话,说我这里有一个学生想做律师,能不能到贵所面试一下,然后我就来到了尚权,然后我就留在了尚权,所以有的时候我觉得我可能是靠关系或者走后门才加入尚权的。
 
项宇:到现在您已经加入尚权6年了,6年来,尚权所带给您的是什么样的感受?
 
张旭华:对我个人来讲,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尚权所应当是全国最好的青年刑辩律师的舞台。

 

项宇:您执业三年后,就成为尚权所历史上最年轻的合伙人和分所主任,您能谈一谈您是如何做到的吗?

 

张旭华:我觉得自己比较幸运,我入所以后,就跟随张青松律师担任他的助理,张青松律师办理的都是全国知名的大案要案,我从入行办理的第一起案件开始,一直到实习结束,接触、参与、办理的基本上也都是全国知名的案件。这样一来,自己的眼界和见识从一开始就得到了提升,所以我要特别感谢我的师父张青松律师。其次,要感谢律所的这样一个办案氛围,尚权所所有的案件都是团队协作性质的,也就是说每一个案件你都可以去邀请其他律师来参与,向其他律师去请教,不断的磨练自己的刑辩技能。最后呢,还要感谢律所的这样一个平台资源。比如说我们所会经常的承办一些学术活动,以前只能在书本上看到的法学家活生生的坐在你的面前,这种感觉是完全不一样的。还有呢,通过这样一个平台,你可以认识、接触,北京的很多的律师朋友,包括一些全国范围内的律师朋友,如果说你能够得到他们的支持和认可,那么对于你的事业是非常有帮助的。所以说名师指点、团队协作、学术资源、同行认可,慢慢的就发展起来了,三年之后,就成为了律所的合伙人,后来又被总所派驻到合肥担任分所主任。总结下来,基本上是靠运气,而不是靠实力。

 

项宇:张律师,您认为,一名优秀的刑辩律师,应该具备哪些素质与能力?

 

张旭华:首先,身体要好,这份工作不仅需要你经常出差,还需要你长时间的伏案工作,所以对于颈椎、腰椎都是巨大的考验。其次,心态要好,刑辩律师经常会面对人性中最阴暗的一面,所以必须要有良好的调节、平衡自己心态的能力。在身心健康的前提之下,学习能力、沟通能力缺一不可。律师当然不是法学家,但是优秀的律师必须要去精研学术,律师也不是社会活动家,但是律师,尤其是诉讼律师,他最终还是要靠与诉讼参与人的良好沟通来为当事人服务的。所以说,身心健康、学习能力、有效沟通是律师必备的素质,或者说是必备的技能。
 

当然了,如果说你渡过了前面的生存期,那么作为一名律师,你还需要去放大自己的格局,也就是说你要去关注整个律师行业,还有我们国家整个司法制度的发展。

 

项宇:您作为青年律师中的佼佼者,您对刚刚从事刑事辩护的律师有什么建议吗

 

张旭华:首先还是要花一些时间认真的想一想自己是不是真的喜欢刑事辩护,你不能够凭借一腔热血进入这个行业,碰壁以后又心灰意冷,这样肯定是不行的,因为所有的工作本质上是因为出于喜欢才能够坚持下去,在工作的过程中,加上一些运气,才有可能成就一番事业,所以说先想清楚自己喜不喜欢,再决定要不要做。第二个建议就是你一旦决定做了,就要坚持,这个道理,每个人都知道,不必多说。第三个建议就是要尽快建立起自己的刑辩模型。我们每一个人的行为都是受大脑的模型来指引的,刑辩律师当然也不例外。比如说你在法庭上的发问、质证和辩论,如果说你有自己的比较成熟的刑辩模型,你在法庭上就会知道如何应对。当然,你的刑辩模型建立起来之后,还要不断的优化,才能够更加有效的指导你以后的工作。

 

项宇:在专业领域内,张律师是一名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此外,我们还了解到,您还写了多篇律师题材的纪实文学,比如《冤字怎么写》、《亡灵意志》、《许都疑案》、《派驻律师》,您能给我们说说您当初是基于什么动力创作这些纪实文学的吗?

 

张旭华:最早的时候,是山东省有一个冤案,毛立新主任指派陈泓宇律师和我两个人一起办理。在办案的过程中,我有很多感悟,就想把它记录下来,于是第一部小说,也就是《冤字怎么写》,里面的小黑和大本就出现了。再后来有幸跟随毛立新主任平反了两起冤案,分别是缪新华案和曹红彬案,这两个案件虽然最后都取得了无罪的结果,但是整个过程非常的不容易,也许只有真正参与过冤案平反的律师才能够感同身受,整个过程非常值得记录,所以我就把它给写了下来,也算是把它给坚持了下来,也就有了《亡灵意志》和《许都疑案》。现在呢,正在写的是《派驻律师》。

 

项宇:张律师,我们都拜读了您的作品,我们都挺好奇您为何以大本为笔名,您能简单的给我们解释一下吗?

 

张旭华:这个说起来比较有意思,我是北京市第五十期实习律师培训的学生,第五十期的实习律师有一个群,因为大家每个人研究的领域不一样,所以在群里面大家会探讨法律问题。如果说涉及到刑事领域的问题,有的时候我会出来解答,我在解答的时候,我会以“本律认为”开头。有些同仁比较喜欢开玩笑,后来就是每次我发言的时候,他们都会说“本大律认为”,后来我在写小说的时候,就把“本大律”调换了一个位置,“大本”作为我的笔名。
 

项宇:我们都在催更《派驻律师》,那未来您是否有新的作品与大家见面?

 

张旭华:应该会有。因为只要你不断的办案件,肯定会有新的感悟,即使你不办案件了,也会有新的感悟,因为生活中总会出现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情。如果说有时间就会把它记录下来,但是你把它记录下来,不一定会公开发表,但如果有一天有冲动要把它给大家分享,那么新的作品又出现了,到时候也希望大家多多支持。

 

张旭华律师简介

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青年律师工作部主任

北京尚权(合肥)律师事务所主任

 

部分案例

★福建缪新华杀人分尸案再审无罪

该案被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2017年度福建法院十大影响性诉讼”;被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和法律出版社共同评为“2017年度十大影响性诉讼”;被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和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辩护研究中心共同评为“2017年度十大无罪案例”;并荣获中律评杯“2017年度十大无罪案例”。 

张旭华律师凭此案荣获“2017年度中国律师行业最受关注十大人物”之一;并荣获“2017年度刑事辩护杰出成就奖”。

 

★“e租宝”特大非法集资案

该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2017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刑事案件”;被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和法律出版社共同评为“2017年度十大影响性诉讼”。 

张旭华律师凭上述两案成为全国唯一一名参与“2017年度十大影响性诉讼”中两大案件的律师。

 

★河南曹红彬伤妻案再审无罪

该案当事人2002年因故意杀人罪被羁押,一审判处死刑,后改判15年有期徒刑,2015年刑满释放。于2019年被宣告无罪,多家媒体报道,引起社会强烈关注,被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辩护研究中心评为“2019年度十大无罪案例”。

 

★云南昆明“泛亚平台”特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该案涉案金额高达1600多亿,和“e租宝”案并称为非法集资两大典型案例。

 

★马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

该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2015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刑事案件”,该案属于新中国成立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的首例经济犯罪案件,也是建国以来第一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直接开庭审理、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派员出庭的刑事案件。该案宣判以后,被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列为指导性案例。

 

★21世纪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案

★江苏省某上市公司董事长R某内幕交易案

★江苏省某上市公司董事长S某受贿、为亲友非法牟利案

★神华集团高管H某受贿案 

★山西省JX公司向国土资源部J某单位行贿案

★港籍在华投资商人X某挪用资金案

★青岛市L某职务侵占案

★公安部部督J某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北京市M某诈骗案 

★湖北省H某诈骗案

★河南省Z某诈骗案

★俄罗斯籍华人L某移民诈骗案 

该案最终撤案处理。

★北京市L某故意伤害致死案

★苏丹籍男子A某在华故意伤害案

★台湾男子L某在京故意伤害案

★北京市H某故意伤害案 

该案最终不起诉处理。 

★北京市X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北京市Z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该案最终不起诉处理。 

★北京市Y某故意毁坏财物案 

该案最终不起诉处理。 

★河北省HQ企业董事长L某非法经营案

该案原判六年,介入后改判缓刑。 

★湖南省F某贩卖毒品死刑复核案 

★北京市W某销售假药案 

★北京市Z某寻衅滋事案 

★北京市C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北京市L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北京市X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北京市J某重婚案

★北京市W某故意伤害案

★北京市F某侵占案 

该案代理自诉人,被告人获刑三年六个月

★北京市F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

★贵州省Z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河北省N某诈骗案

★辽宁省Y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诈骗、敲诈勒索等案

★辽宁省H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案

★安徽省W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诬告陷害案

★安徽省C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案

★安徽省Z某集资诈骗案

★安徽省R某诈骗案

★江苏省某上市公司董事长S某刑事执行异议案

★河南省H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