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兴梅
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成员、第二业务部主任,中共党员,法学学士;北京市朝阳区社会公益法律服务先进个人、第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司法改革促进研究会会员、“2013-2015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中国共产党员”。
1986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有过多年法院刑庭工作经历,曾任刑庭庭长、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在法院工作期间,办理了大量重大、疑难刑事案件,熟悉法院审理案件的流程。对工作兢兢业业,多次获得嘉奖,并被高级人民法院评为“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张兴梅律师擅长并热衷于办理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等案件。在办案过程中,善于把握全局,从控、辩、审三方不同的角色定位出发,换位思考具体案件,使控辩审三方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形成较为理性的和谐关系。
办案中,张兴梅律师始终切实履行辩护人的职责,竭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每办一起案件都认真倾听当事人的心声,勤于并擅于收集证据,使案件的辩护过程变得有理有据、有血有肉,“做人要做诚信人,做事要为当事人”,她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其不变的执业信条。
加入尚权以来,她曾参与编著《刑事辩护实务操作指南》,并为《法制晚报》法律问答栏目解答相关法律咨询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