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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届论文 丨贾慧平:新时代背景下刑事辩护专业化建设的径路分析

作者:贾慧平 时间:2020-07-10

摘  要

 

新时代背景下刑事辩护专业化建设的径路如何开拓?笔者认为这是一个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非常困难的问题。这个问题涉及到律师事务所承接业务的专业化建设和刑辩律师承办刑事案件业务专业化建设两个问题。在新时代背景下,刑事辩护专业化建设具有其鲜明的时代特点,也只有刑事辩护专业化建设,才能更好地保障人权,建设法治中国。在新时代背景下,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的专业化建设,在监察委制度之下的职务犯罪案件的专业化建设,金融犯罪案件辩护的专业化建设等等均是应深入思考的问题。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刑事辩护专业化律师事务所的建设并不是非常理想,并没有形成新时代的浪潮。不管如何,要想在新时代背景下在全国的律师刑事辩护服务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就必须以一种不断进取的精神去打造刑事辩护专业化建设,这是大势所趋。

 

关键词:新时代  刑事辩护  专业化径路

 

一、新时代背景下的刑事辩护专业化建设概况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目前已进入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代。在新时代背景下,中国的刑事辩护专业化如何建设?这无疑是摆在每一个当代刑事辩护律师面前的重大课题。在新时代背景下刑事辩护专业化建设是适应新时代发展的要求,同时也是在日益竞争激烈的刑事辩护服务市场中适者生存的自身要求,不进则退。在新时代背景下,刑事辩护不进行专业化建设或专业化建设不彻底则意味着在新时代的前进步伐中不思进取,如此,不思进取的刑辩律师将在社会发展过程中被彻底淘汰出局。新时代背景下,随着国家治理腐败的进一步加强,刑事辩护律师将依赖自身高强的技能与技巧来生存,那种只靠社会关系人脉,通过吃吃喝喝喝,充当“司法掮客”的日子将一去不复返。

 

在新时代背景下,刑事辩护律师的专业化建设应当随着国家在当前打击刑事犯罪的侧重点而做相应的调整布局及建设。党的十九大以来,随着国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对于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刑事辩护即面临着专业化建设。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没有专业专注于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刑辩律师,将无法适应国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需要,作为司法机关,不仅要严厉打击涉黑恶势力犯罪,更要维护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客观地讲,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可避免的存在拔高认定的危险,只有专业专注于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刑事辩护律师才能尽可能地纠正扫黑除恶斗争中所出现的冤错案件。随着国家反腐败斗争的加强,国家监察委的建立,职务犯罪案件的刑事辩护亦需要专业化。随着国家打击金融领域刑事犯罪的加强,金融领域犯罪案件的刑事辩护也面临着专业化,这些都是在新时代背景下刑事辩护专业化建设所必须思考的重大问题。

 

在新时代背景下,如何进行刑事辩护专业化建设?笔者认为无非是通过刑辩专业化律师事务所的建设与刑事案件专业化刑辩律师的建设两种。在刑辩专业化律师事务所的建设方面,定位于承接三类甚至五类的刑事犯罪案件进行辩护,是律师事务所进行刑事辩护专业化建设的最高目标,本文所讲的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专业化建设应不满足于律师事务所专做刑案这个目标。目前,在全国著名刑辩律师王思鲁担任主任的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做的非常不错。该律师事务所建立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辩护研究中心、职务犯罪辩护研究中心、金融犯罪辩护研究中心、毒品犯罪案件研究中心并开展相应的理论研究与实务操作。立足广东面向全国的广东崇善律师事务所目前定位于专做刑事案件,该所专做有组织犯罪案件辩护,职务犯罪案件辩护,毒品犯罪案件辩护等三类刑事案件辩护。在刑事案件专业化刑辩律师建设方面,笔者本人定位于专做有组织犯罪,截止目前,笔者已就刑辩律师专业办理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撰写了100余篇的高质量的实务性文章,就刑事辩护律师专业办理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提供了一些积极的指导意见,这些文章的确是笔者本人在办理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中所积累的大量的办案经验。不能不承认,在目前全国的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刑事律师专业化领域,笔者本人撰写的100余篇的实务性文章是遥遥领先的,这些文章均是笔者本人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专业化刑辩律师建设的里程碑。只有律所刑辩专业化建设与专业刑辩律师建设成功,才能适应新时代的市场需求,才能以更加优质高效的刑事辩护服务于社会大众,更好的保障人权。

 

二、新时代背景下刑事辩护专业律师事务所建设

 

(一)新时代背景下刑事辩护专业律师事务所建设是新时代提出的要求

 

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任务。新时代绝对不同于以往时代。在新时代背景下,党和国家提出了一系列的刑事政策,这些刑事政策的贯彻落实对于向社会提供刑事辩护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提出了新挑战。

 

就目前而言,专业化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的建设或在大型综合律师事务所内建设专做刑辩业务的刑辩团队,无疑是刑事辩护专业律师事务所团队建设的两种方式。笔者认为,单单打造专做刑辩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与在大型综合律师事务所内刑辩团队的建设并不能满足新时代的要求。在新时代背景下,时代发展的需求已不再满足于刑辩专业所与刑辩专业团队建设,而是必须打造专做某类刑事业务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团队。

 

随着社会分工的进一步深化,刑事犯罪案件当事人所要求的辩护法律服务更加专业化与精细化,刑辩法律服务方向同时也会变得更加狭窄。当前,刑事案件当事人希望所聘请的刑事辩护律师必须是在其被控罪名的领域内理论与实务均有很深造诣的专做刑事案件的辩护律师,并不满足于只是一名刑辩律师的高度,如专做制造毒品或贩卖毒品的辩护律师,如专做金融犯罪的辩护,如专做职务犯罪的辩护律师,如专做有组织犯罪的辩护律师等等。就目前而言,最好的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专业化建设,其方向是打造专做某类刑事犯罪案件的律师事务所,如钱列阳老师成立的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便是专做金融犯罪案件辩护的律师事务所。从表面上来看,好像你的市场份额占有比降低了,其实并非如此,正因为你专业于某类罪名的刑事辩护,符合你供给的当事人之选择几率却是成倍增加,也就是讲,不是你所选择的刑事辩护专业方向单一就意味着你的业务量少了,从全国范围来看,其实是你的业务量增大了。之前专做刑事案件,面向全国,当事人尚在你是否专做刑事辩护专业层面上进行选择,当事人的选项是模糊的,标签为专做刑事辩护并非当事人被控罪名所需,供方选项对于需方选项显然是模糊且范围大很多。然而,刑辩律所某类罪名的刑事辩护专业化之后,当事人的选项则非常明确,刑辩律所的专业精细化则与当事人的需求直接对接。如此,不管刑事辩护专业化律师事务所是面向所在的省份还是面向全国,其市场占有份额是在绝对增加,而不是减少。不管你现在是选择做刑事辩护还是选择“万金油类”的刑事辩护,你在专做某类刑事案件的律师事务所面前根本没有任何竞争力,必定遭遇无情碾压;反之,如果你的律师事务所选择专做某类刑事犯罪案件,那些专做刑事案件的律所与你的竞争力是绝对不可同日而语的。

 

(二)如何建设某类罪名刑事辩护专业律师事务所

 

其一、建设某类罪名的刑事辩护专业律师事务所关键在于理念。

 

任何一个律师事务所均是由律师所组成的集体。刑事辩护专业律师事务所的建设关键在于该律师所的律师理念需要高度一致,大家均愿意为打造全国优秀的专业某类罪名辩护的刑事律师所付出努力。这同时也意味着,这些律师必须具有感人的牺牲精神,“为了大家不顾小家”。刑事辩护专业律师所只接受某类罪名刑事案件当事人的委托,其他刑事案件不接受委托,其间的利益取舍问题就凸显在大家面前。这里就涉及到事业的追求问题。在事业追求面前,即使没有丰厚利益也能奋不顾身。

 

其二、内部集训,外部宣传,尤其是所辩护过的刑事大要案之案例向社会公众展示。

 

“打铁还须自身硬”。一家专做某类罪名的刑事业务的律师事务所打造离不开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内部集训,对某类刑事辩护案件的专业技能和技巧的培训,既然号称专业于某类刑事案件辩护的律师事务所,则要使得全所律师在接到所宣称的某类刑事案件之时,如数家珍。外部宣传即是要向社会公众宣传,本所是专业专注为某类刑事案件进行辩护的“伟光正”形象。任何一个刑事辩护律师只有娴熟掌握刑事辩护的专业技能与技巧,才能说是专家。在刑事诉讼中,一个专做某类刑事案件的专业律所的律师应当是熟练掌握了与当事人家属的约见、会见当事人、阅卷、法庭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流程的技能与技巧,只有这样,才能在新时代背景下不断刷新口碑。

 

在对外宣传中,刑事辩护专业化建设的律师事务所对所承接辩护的某类罪名的刑事大要案之案例展示是至关重要的,就如你向别人宣传你是国家特级厨师,但没有拿得出手的大菜,这是绝对不可以的。没有承办过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刑事大要案,不能不说是刑事辩护专业律师事务所外部宣传的短板。既然这样,就要有意识的承接一些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某类罪名的刑事大要案,哪怕是法律援助形式的辩护。

 

三、新时代背景下专业化刑事辩护律师打造

 

在新时代背景下,专业化刑事律师的打造即是要密切注意国家的刑事政策,刑事辩护律师应当适应时代发展,打造具有新时代特色的专业化刑事律师。

 

(一)新时代背景下的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专业辩护律师打造

 

在新时代背景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和国家在新时代治理社会的刑事政策,刑事辩护律师必须无条件支持。“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党和国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为其三年的扫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所产生的大量的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无疑成为刑辩律师的主要业务。虽刑事辩护全覆盖解决了一部分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当事人对刑事辩护律师的需求,但作为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组织领导者以及积极参加者均不会接受法律援助的最低层次的辩护服务,反而会寻求外省的专业办理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刑辩律师为其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新时代背景下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刑辩律师的执业空间被挤压,处处受制,如某些案发地的律协以与执业地的律协双报备制度为制约,使外省刑辩律师不能参加某些涉黑案的辩护;如某些地方的司法机关在涉黑案件进入法庭审判阶段后尚限制刑辩律师会见权现实;如刑辩律师的阅卷权被限制;如某些地区规定刑辩律师在法庭上不得对于涉黑恶势力犯罪的定性做无罪辩护等等,即使如此,作为保障人权的刑事辩护律师更应知难而上,迎风而立,逆水行舟。

 

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属于来自于一般刑事犯罪案件又超脱于一般刑事犯罪案件的刑事案件,是一般刑事犯罪案件的集大成者。如果受到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之组织领导者或积极参加者家属的“青睐”,才可能成为其辩护律师,并不是任何一个刑辩律师都可以办得到,这尚需要有一定的专业修为。要想成为专业办理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刑事辩护律师需要极大的沉淀,如办理此类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数量、如办理的此类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所具有的重大社会影响力、如办理此类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过程中所积累的技能与技巧等等,尤其是为被控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中组织领导者和积极参加者的被告人担任辩护律师。

 

笔者本人专做有组织犯罪案件的辩护,自从定位专业专注于有组织犯罪案件辩护以来,不断总结和思考,撰写了100余篇刑事辩护律师办理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应注意的问题,并全力依靠互联网进行了广泛传播。

 

任何一名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均是从点点滴滴的进步开始。笔者也搜索过互联网一些号称专做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件的刑事辩护律师,发现这些所谓的专业刑辩律师缺乏对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件如何有效辩护的深入思考,具有畏难情绪,大部分所谓的专做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辩护律师均是将国家颁布的刑法规定、座谈会纪要、指导意见等粘贴在互联网平台上而已,并没有动用自己的脑子去深入思考一些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有效辩护问题。

 

笔者认为,作为刑事辩护律师应当坚持法律人的理想,在遇到可能属于冤错的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之时,必须讲究策略,在法庭上敢辩真辩。其实这种在法庭上敢辩真辩的刑事辩护律师才是更多的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当事人家属所期望聘请的专业涉黑恶势力势力犯罪案件的刑事辩护律师。

 

(二)新时代背景下的职务犯罪案件专业辩护律师打造

 

其一、新时代背景下的职务犯罪案件的辩护不同于之前的职务犯罪案件的辩护。因监察法的颁布实施,刑事辩护律师在职务犯罪案件的调查阶段无法会见到被调查人。只有职务犯罪案件移送到检察院进入审查起诉阶段之时,辩护律师才能依法会见当事人和阅卷。在新时代背景下,专做职务犯罪案件的辩护律师应积极应对,在职务犯罪案件调查阶段,虽然刑辩律师无法会见到被调查人,但刑事辩护律师可就当事人家属所掌握的案件线索向当事人家属提出法律解决方案,向各级领导写信反映诉求,当然,刑辩律师不能引诱当事人家属伪造证据以逃避法律的制裁。在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刑事辩护律师应当就查阅的证据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意见以及辩护意见。在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刑事辩护律师应通过仔细阅卷,会见,撰写阅卷笔录,发问提纲、质证意见提纲和辩护意见等,积极为当事人进行尽职尽责的辩护,要知道,专业刑事辩护律师的精髓在于专业加敬业。

 

其二、职务犯罪案件专业刑事辩护律师的打造应在办案过程中进行打造,刑事辩护律师应当时时刻刻进行学习,不能懈怠,用职务犯罪的法学知识和案例来武装自己的大脑,进一步提升自己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技能与技巧。职务犯罪案件的当事人与一般刑事犯罪案件的当事人在各方面的素养是不一样的。仅仅掌握刑事辩护的那点本事根本不足以应对来自职务犯罪案件当事人的“挑战”。要想成为专业的职务犯罪案件辩护律师,各个方面的素养培育是必要的,如政治、历史、文学、哲学以及与职务犯罪案件当事人相关联的专业知识等等。

 

(三)新时代背景下的金融犯罪案件辩护专业化建设

 

其一、在新时代背景下,涉金融类的刑事犯罪案件出现高发期。在巨大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一些涉金融类业务的刑事犯罪分子利用互联网、电信等途径实施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刑事犯罪行为已成为当前的一项高发性犯罪。为此,专业办理金融犯罪案件的刑事辩护律师应运而生。就一般金融犯罪案件辩护的现状而言,因为金融投机分子辩护,其律师费用与一般的刑事犯罪案件相比,绝对可观,当然涉金融类犯罪案件涉及到的专业问题也更加复杂,一般被害人的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往往巨大,案卷数量更多,该案造成的社会影响极其重大,没有掌握一定金融学、财政学、金融法律法规知识以及刑事辩护技能与技巧的刑辩律师并不能满足此类刑事案件当事人的需求,因此,专业专注于金融犯罪案件的辩护律师便应运而生,由此可见,金融犯罪案件专业刑事辩护乃是社会现实的需要。

 

其二、涉金融类刑事犯罪案件的专业刑事辩护律师首先应当定位,定位是非常必要的,任何一项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均需要进行定位,如果没有定位,则将像一只无头的苍蝇误闯误撞,不会有任何前途。

 

既然定位于专做金融犯罪案件的刑事辩护,就应当深入学习金融知识,研究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所公布的金融犯罪案例,从案例中学些法律。金融犯罪案件辩护律师并非一朝一夕所成就,必须通过日积月累的功夫来打造。

 

综上所述,在新时代背景下,刑事辩护的专业化建设是一项持久的工作,面临利益取舍,专业化与精细化实乃是刑事辩护专业化建设的内涵。刑事辩护专业化建设没有捷径可走,只有深耕细作。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专业化与刑事辩护律师专业化辩护的理想状态应当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辅相成。只有刑事辩护专业化,才能引领新时代潮流,在日益激烈竞争的律师服务市场上立于不败之地,走向辉煌,为更好的保障人权作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