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PARTY BUILDING WORK

潘熠:用马克思理论武装自己,完成职业角色的转变

作者:尚权律所 时间:2020-09-09

 

5月4日上午,为庆祝五四青年节,全国律协秘书处、北京立方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联合举办了“践行新思想,建功新时代,讲好青春故事”主题座谈会。在座谈会上,来自北京立方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的青年律师,以及来自全国律协秘书处的青年干部,分别结合自身业务工作和成长经历,先后作了热情洋溢的发言,畅谈了对律师职业的认识和律师行业发展的希冀。座谈会最后,全国律协秘书长韩秀桃作总结讲话,对青年律师和青年干部的发展成长,提出了希望和要求。

 

下文,是根据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潘熠在座谈会上的发言整理而成。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仁,大家上午好!我叫潘熠,是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实习律师,今天是五四青年节,很高兴在这里与大家交流学习心得体会。我的分享内容分为两个部分。

 

我是一名有11年党龄的青年党员,也是尚权所党支部的宣传委员。所以第一部分,我想首先跟大家交流一下尚权所党支部2017年的党建工作情况。尚权所去年在党建工作的开展上有了长足的进步,刚刚刘文元书记已经从宏观层面介绍了支部近年来的发展,我主要从微观层面说说我们开展党建工作的具体细节。我觉得尚权所在党建工作上最突出的特点就是把组织生活常态化、实质化。去年我们召开了三次主题党日活动、两次民主生活会,围绕全国两会、十九大、重要法律修改等各个主题开展活动,既紧跟党中央的步伐,又不脱离我们的实际工作。在去年,我们还全面总结了工作和不足,为2018年的工作制定了详尽的工作计划;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开展,使我们大家红红脸、出出汗,更深入地审视党支部和党员的自身问题,突破自我发展的瓶颈,将支部党建与律所管理紧密结合。我们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让每一名党员都有了真正可以学习和实践中利用的东西,都觉得干货满满、不虚此行,开展组织生活的目的就达到了。

 

第二部分,我想跟大家交流一下我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角色转变的一些心得体会,希望大家批评指正。我曾经在北京市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工作五年,有比较多的刑事案件办理工作经验,从2016年到尚权所,现在主要是协助各位律师办理刑事案件。两年以来,我也一直在努力实现从控诉方向辩护方身份的转变。在这一过程中,我觉得虽然控辩双方的不同角色定位让我在价值和观点倾向性上发生了转变,但我在转变过程中衔接比较顺畅。张青松律师曾经有一次很打趣地跟我说:“我当初以为你从检察院出来,会角色转变不过来,后来我发现这个担心有点多余。”当然只是一句玩笑话,而且根据我这两年来办理案件的一些教训,我发现自己离成为一名合格的刑事律师还有一定的距离,要成为一名大律师更加任重而道远,所以我觉得在专业的学习方面,我还需要稳步提高,多向其他律师请教和学习。

 

然后,我也从中摸索了一些经验供大家批评。我发现之所以在完成角色转变的过程中比较顺畅,是因为我办案所遵循的路径并没有发生明显的变化,也就是说——这七年工作以来,无论是办理职务犯罪侦查案件,还是从事刑事案件辩护工作,接触大小刑事案件近百起,我一直沿用以证据述事实、以事实论观点、以观点统思路的路径。在这一过程中,我认为无论控辩审何方,均需要提出自己所认识的法律事实,但这个事实如何认识?当然是通过证据。证据能证明什么样的事实?能将事实证明到什么程度?就是用“证明标准”去验证,我们说到一个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是“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是如何理解这样一个笼统的证明标准,又十分困难和麻烦。但是,如果去深入考察我国法律条文的表述,就会发现每一个条文都在贯彻我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根本思路,将马克思主义的哲学思想体系用于指导我们的立法实践。在这个过程我们可以进一步发现,其实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已经给了我们答案——按客观事物的本来面貌去认识它们;不要孤立地看问题;透过现象看本质,才能真正认识到客观事物的真面目。从这个路径出发去认识“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这句法言法语,我们就会先从宏观的角度去认识事物,在忠实于客观事实的原则上,站在中立的立场对每一个刑事案件进行内心评价,然后再去考虑自己的角色定位并形成案件办理的整体思路。所以我将证据,尤其是将证明案件事实的客观证据摆到一个十分重要的位置。我认为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与我们的法制是紧密契合的,为我们的刑事司法实践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是值得我们深入学习实践的。明天(5月5日)是马克思诞辰200周年,我们对这位伟人最好的纪念并非停留在口头上的歌功颂德,而应该是去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在实践去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青年律师,我们的可塑性强,学习新知识、新事物的能力强,我们需要利用自身的这个优势,不断加强学习,在专业之外也要加强哲学、历史学等知识的武装,让自己变得更有竞争力。比如我一般都会不断总结自己所办理的每一个案件,形成文字性的总结,久而久之文字材料愈多,我就开立了一个自己的公众号“熠家直言”,这个公众号也在促使我不断写作、学习,我想这个目的现在看来算是初步达到了。

 

 

我现在即将拿到执业证正式踏入律师队伍的行列,在这一过程中,我会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和理论学习,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思想体系彻底融入到我的工作中。我也希望分享的这些内容对于从其他岗位转行过来的律师同仁有一定帮助。我的发言到此为止,大家对我的发言多多批评指正。谢谢!